正文 弟弟隨叔叔生活,叔叔能處理弟弟的房產嗎(外4則)(1 / 2)

弟弟隨叔叔生活,叔叔能處理弟弟的房產嗎(外4則)

生活·健康

律師:

您好!去年,我父母因病先後去世,剩下了14歲的小弟跟隨叔叔生活,弟弟的生活費用全部由我承擔,我家有房屋五間,我已放棄了繼承,全部歸我小弟所有。現在,叔叔未經小弟同意,將五間屋賣掉三間,說是作小弟的生活費,請問,叔叔這樣做可以嗎?

臨沂 劉敏

劉敏:

您好!你父母死亡時,你弟弟年僅14歲,隨你叔叔生活,你叔叔實際上是你弟弟的監護人。我國《民法通則》第18條規定:“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維護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你家五間房屋已屬你弟弟個人所有,你又承擔了他的全部生活費用,你叔叔作為監護人,以支付生活費為名賣掉被監護人的房產,這是侵犯你弟弟合法權益的行為。《民法通則》第18條第3款規定:“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犯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財產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根據上述規定,你可以從實際情況出發,或說服你叔叔彌補他的過錯造成的後果,或向人民法院起訴,請司法機關依法裁決。

未經許可使用婚紗照,影樓是否屬於侵權

律師:

您好!今年年初,我跟老公拍攝婚紗照的影樓未經我和我老公同意使用我們的兩張婚紗照作為該影樓的宣傳廣告。其中一張作為門頭形象牌,另一張作為宣傳欄廣告。我認為影樓未經我們允許使用我們的婚紗照作為店麵廣告和宣傳廣告,嚴重侵犯了我們的肖像權,很多周圍的親朋好友看到後在我們背後做了很不好的評價,給我們精神上造成了很大的壓力。請問律師,我們可以通過起訴要求影樓賠償嗎?

東營 張亞麗

張亞麗:

您好!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以營利為目的,未經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廣告、商標、裝飾櫥窗等,應當認定為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該影樓未經你們的同意,以營利為目的利用你們的婚紗照做婚紗攝影樓的形象牌和宣傳欄,侵犯了你們的肖像權,應當承擔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侵權責任。你們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將該影樓起訴到當地法院,要求影樓支付肖像使用費、精神損害撫慰金並向你們賠禮道歉。

借款約定違約金過高,訴至法院如何處理

律師:

您好!我與張鵬是生意上的朋友, 2012年8月5日,由於生意周轉需要,我向張鵬借款70000元,約定於同年10月30日歸還。借款到期後,我因經濟周轉困難無法按期償還,在張鵬的追討下,我向張鵬立下書麵承諾:“此款於2013年1月15日付清,如不付加壹萬元利息。”約定的還款期限已過,我因經濟周轉困難仍無力償還借款。張鵬遂於2013年2月4日起訴到法院,要求我償還70000元欠款並按約定支付違約金。我認為這麼短的時間,違約金過高,是否可以要求法院適當降低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