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烏龍事件(上)(1 / 2)

“你們走開啊,我要回酒店啦。”

那女子醉眼朦朧,臉上的表情有些扭曲,嘴裏呢喃著,腳步虛浮蹣跚,手臂看似無意識地揮舞卻像是在掙紮。

左右兩側架著她的青年臉上帶著興奮的笑意,嘴裏嚷嚷著:“昂昂,去酒店,我們帶你去酒店。”相互之間卻是挑了挑眉毛,使了個眼色。

“韓俊!你別去!”

譚玉看見韓俊的動作,就知道他要幹嘛,趕緊拉住了他。

韓俊轉頭看了譚玉一眼,正對上她滿帶關切和緊張的雙眼。

衝她笑笑,韓俊拍了拍他的手背示意她安心,然後輕輕掙脫了譚玉拉著他的手,說道:“一個朋友,不能不管。”,說罷,直接朝那幾個青年迎了上去。

“哥幾個,這是我一個朋友,我帶她走,今天這事兒我就當沒看見。”韓俊指了指被他們挾住的女孩,說道。

對麵三個青年見半路殺出個程咬金俱是一愣。

當先一個青年個子不高,體格卻是十分強壯,白色的T恤被撐的鼓脹,晃著膀子往前踱了兩步,斜乜著上下打量了韓俊一番,瞧見他胸前的superme,笑了:“嗷喲!superman,你還真當自己是超人?多管閑事多吃屁,少管閑事少拉稀,懂不懂?”

能將斯普瑞姆念成蘇坡曼韓俊搖了搖頭忍住笑意道:“再說一遍,我認識她,你們的道道我都懂,換了別人我看不見,既然認識,換了你,你能當看不見?”

聽韓俊這麼說,那青年臉上猶豫之色一閃而過。

他也知道韓俊說的沒錯,如果不認識,誰會來管這種事?但認識的話,情況就不一樣了,畢竟他們幹的這事兒,也的確很下作。

可惜……這妞兒太正了!如今箭在弦上,就這麼讓人帶走了,他們豈能甘心?

“你說認識就認識?”青年冷哼一聲,接著道:“你問問她,她認識你?”

韓俊瞧她那狀態就知道即便自己問了也是沒用,反而會讓他們以此為借口強行將其帶走。

籲了口氣,韓俊道:“今天出來玩,沒想找麻煩的,如果你們打定主意不聽我的,那你們自己想好了後果。”

“嚇唬我?”

“這麼和你說,我確定你們不認識她,從唐朝把她帶走,帶哪兒去,你們要對她做什麼,我不想說的太明白,但我可以肯定那後果你們承擔不起。”

自從上次在一浴酣暢淋漓地打了一架,對韓俊來說已經很是過癮了,之後,他便告誡自己畢竟他已經不是以前那個愣頭青,能動腦子盡量別動手。在這種情況下,或許直接動手來一出英雄救美或許會給譚玉展現出她所不知道的,韓俊男性剛強的一麵,但著實沒有必要哇。

對麵這三個人,跟海邊那幾個瘦竹竿兒可不一樣,個頂個兒的粗壯,就算韓俊也沒把握自己能在不受傷的前提下瞬間放倒他們,更別說他們口袋裏有沒有家夥韓俊更是不知道,身邊又有一個譚玉。

是以,韓俊言語暗示他們此時的行為是違法犯罪,以期恫嚇住對方。

“少在這裏跟我吹牛逼,我數三個數,給老子讓開,要不然別怪我不客氣。”

但可惜的是,韓俊還是高估了精蟲上腦的男人的智商。

他想不戰而屈人之兵,卻哪裏明白這仨人已經瘋狂。

“譚玉,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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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欸?張隊,那不是剛才跟你說話的那個小青年?”

酒吧大門對麵的馬路邊兒,停著一輛黑色的普桑,車窗貼著深色的太陽膜,外邊的人看不到裏麵的情況,但是裏麵的人卻能將外麵看的清清楚楚。

張海濤他們繩住那賣搖頭丸的馬仔之後,根據他的交代暫時並未收隊,而是再等他口中說的那個“接頭人”。

淩晨快一點的時候,跟張海濤一個車的同事瞧見了韓俊正跟他的同學告別。

“哦,是啊,一個挺有意思的小孩兒,偶然認識的。”張海濤隨意應道。

“挺有意思?”

深夜蹲點十分辛苦,在魚兒沒有冒頭之前的那段時間,無聊就是主旋律。為了打發無聊的時間,他們也會自己找點兒樂子,比如聊個天兒,講個葷段子之類。隻是多年的職業素養,讓他們練成了一邊講著葷段子,一邊眼觀六路的“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