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到32年的正義
情感現場
作者:周至美
今年6月12日,澳大利亞正式將一紙證明交給邁克爾和林迪,告訴他們:一隻野狗將為他們的女兒阿紮利亞之死負責。
此時,邁克爾和林迪終於可以長舒一口氣,為了這一紙證明,他們足足等了32年。
此前,阿紮利亞的死一直被歸咎於其親生母親林迪。作為澳洲曆史上最有名的嬰兒,阿紮利亞在澳洲乃至世界司法曆史上都留下濃重一筆。她生於1980年6月11日下午1時16分,歿於1980年8月17日晚8時左右,僅僅生活了67天。但她的最後一聲哭泣卻回蕩至今。
“林迪是無辜的,我們是有罪的。”《紐約時報》6月21日用了這樣的標題,檢討32年前的那樁冤案。
巨岩下的哭聲
艾爾斯巨岩是澳大利亞北部地區(簡稱“澳北區”)的驕傲。這塊獨體岩高達348米,長約3000米,周長則達到9公裏,宛如一塊巨大的麵包,孤零零地矗立在廣袤無垠的荒漠中。它被當地土著稱為“烏魯魯”,意為“見麵集會之地”。
1980年8月16日是個安息日,居住在澳大利亞昆士蘭州的邁克爾·錢伯蘭和他的妻子林迪來到巨岩下野營。他們是虔誠的教徒,邁克爾還是“基督複臨安息日會”的一名牧師。伴隨他們的除了兩個稍大的孩子艾登和裏根,還有剛加入的新成員:約九周大的女兒阿紮利亞。
邁克爾夫婦在巨岩下的陰影處紮了一個帳篷。第二天晚上8時左右,林迪在距離帳篷20-25米處參加燒烤野餐會,阿紮利亞則被留在帳篷裏睡覺。
突然,一聲淒厲的嬰兒哭聲從帳篷裏傳出來。林迪回憶說,自己跑過去,隻見一隻野狗從前門敞開的帳篷裏出來,嘴裏叼著什麼東西,而躺在嬰兒床裏的阿紮利亞則已不見蹤影。
“野狗叼走了我的孩子。”林迪哭喊道。
近300名來此度假的人們和警察,立即在附近展開了地毯式搜索。但不幸的是,結果並不如人願,邁克爾和林迪已經永遠地失去了阿紮利亞。
不過,事情遠沒有到此結束。就在邁克爾和林迪還未從喪女之痛中走出來時,他們便隨即陷入到鋪天蓋地的輿論風暴中去。社會上到處瘋傳著這樣的流言:林迪殺死了自己的孩子阿紮利亞,將女嬰作為獻給神靈的祭品。
流言並非空穴來風。警方在事發地3英裏之外發現了阿紮利亞的睡衣,卻沒有在睡衣上發現野狗的唾液和毛發。此時,“林迪殺嬰”的謠言似乎變得越來越真實起來。而且,專家的實驗表明,野狗的牙齒會穿透但不會割破布料,而林迪描述的阿紮利亞穿的“檸檬色滾邊外套”並沒有被找到。
驗屍官的驗屍報告,也把矛頭直接對準了邁克爾夫婦。最終,檢方指控林迪用指甲刀謀殺了自己的女兒,然後製造了被野狗吞噬的假象;邁克爾被指控在案發後協助妻子洗脫罪名。
“程序正義”下的審判
1982年9月13日,案件在澳北區首府達爾文市法院審理。記者蜂擁而至,澳大利亞曆史上第一次采用電視直播法庭審判。當年10月29日晚上,陪審團裁定兩人罪名成立:林迪被判處終生監禁,邁克爾則被判處18個月緩刑,還須繳納500澳元的保證金。接下來的兩年,聯邦法院和澳洲高等法院駁回了林迪的上訴。
盡管對林迪的審判存在一定的爭議,但在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法學教授保羅·伯格曼和邁克爾·艾斯默看來,案件的審判完全符合“程序正義”:林迪和邁克爾有受陪審團審判的權利、尋求律師辯護的權利、與指控者對質和交叉盤問的權利等。研究野狗的專家也登場論辯,唯一沒有站上證人席位的是:澳洲野狗。
伯格曼教授認為,長期以來法官采信的常常是在同一領域被科學家普遍接受的理論,即“普遍接受原則”,這也是林迪被判有罪的原因之一。不過真正把林迪送入監牢的,恐怕是林迪本人。
在英美普通法下的刑事案件中,被告通常選擇“沉默是金”。盡管邁克爾在法庭上詞不達意,但林迪卻沒有如常人想象的那樣涕淚漣漣,也沒有低聲下氣。相反,麵對法官巴克在法庭上的盤問,林迪表現得鬥誌十足,甚至咄咄逼人;在庭外,林迪對自己的穿著打扮與喪女的悲痛極不相符。這種種舉動,都讓法官覺得,林迪無論如何都不可能是受害者。
最重要的是,伯格曼說,林迪講述的“野狗食嬰”的故事讓人難以置信。如果她不是如此肯定,而是含混其詞,就為女嬰之死提供了其他版本的可能。但陪審團聽完她語氣堅決的口述之後,不得不麵臨艱難抉擇:要麼澳洲野狗有罪,要麼林迪有罪。
判決看起來也讓公眾滿意。在1984年的投票中,76.8%的澳洲人認為林迪是有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