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大師的婚姻(1 / 1)

大師的婚姻

情感

作者:張小平

20世紀初,西風東漸,纏纏綿綿、花前月下的愛情成為婚姻的覺醒與時尚。一批文化人身先士卒,以拋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舊婚姻為打破封建枷鎖的突破口,幾名所謂新文人更是把朝秦暮楚、見異思遷作為與封建禮教徹底決裂的行為準則和個性解放的標誌。不過,有兩個人始終堅守著自己的婚姻,用道義和責任書寫了自己的婚姻神話。

胡適學識淵博,在文學、哲學、史學等領域均有不小建樹,甚至傳奇般地獲得35個博士學位。就是這樣一位“五四”運動的旗手,卻很負責任地堅守著自己的舊式婚姻,與老伴兒不離不棄幾十年,演繹了自己的婚姻傳奇。

胡適十三四歲時跟表親江冬秀定親,直到27歲時做了北大教授後聽從母親的安排回家鄉完婚,才見到了自己的另一半。婚前,胡適先生還是挺想看看將要陪著自己走完漫漫人生路的那個人的。於是,他親自到江家去提出了這樣的要求。江冬秀的哥哥去房間跟妹子說了好一會兒,沒能說通。徽州當時的風俗是沒結婚的姑娘不可以見郎君。江冬秀的舅母(也是胡適的姑婆)去溝通,胡適總算進了閨房。可江冬秀早已躲到床上,放下了床帳,胡適看不到她。胡適隻好悻悻然離開。

很多人認為胡適先生不值,因為江冬秀是典型的舊派鄉間女人,裹了小腳,隻接受過幾年私塾教育,識字不多,寫信有時都不能準確地表達自己的意思。某次,胡適生病,江冬秀寫信問候他。胡適寫詩記之:“病中得她書,不滿八行紙;全無要緊話,頗使我歡喜。”其實,胡適的婚姻並不像人們所想象的那樣完全是為了孝道和對含辛茹苦拉扯他的寡母的感恩、順從。胡適在日記中曾說起過,世人都說婚姻讓我犧牲愛情,受了不小的委屈,其實,完全不是別人想象的那樣一無是處,新思想、舊婚姻至少得到老輩文化人的認可。

盡管夫妻誌趣不同、性情迥異,但胡適仍然覺得這種先結婚、後戀愛的家庭生活還是不錯的。

江冬秀的脾氣並不好,胡適堅持好男不和女鬥。他調侃說,解決家庭矛盾的法寶就是“三從四得”。“三從”者,太太出門要跟從,太太命令要服從,太太說錯了要盲從;“四得”者,太太化妝要等得,太太生日要記得,太太打罵要忍得,太太花錢要舍得。作為重量級“妻管嚴”,他甚至廣泛搜集世界各國的“妻管嚴”笑話,表明這是一種普遍現象。

不能說胡適先生的婚姻是多麼完美,但他的寬容心和責任感值得大家敬仰。張愛玲說:“他們是舊式婚姻罕有的幸福的例子,”胡適先生的婚姻成了民國七大奇事之一。

跟胡適先生亦師亦友的林語堂的道德人品也是一流的。林語堂先生認為婚姻以所謂的愛情(其實是即興火花)為基礎並不靠譜。因為愛情是善變的,此一時彼一時。不過,愛情可以在婚姻中滋長,男女互補所造成的幸福是可以與日俱增的。婚後不久,林語堂先生在征得妻子廖翠鳳女士同意後,果斷燒掉結婚證書。在他看來,結婚證書隻有離婚時才用得著。他借此表明自己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決心。當然,林語堂先生看到美女也會眼前一亮、怦然心動、妙語連珠,但絕沒有非分之想。

對於婚姻的“保鮮”,林語堂先生自有心得。他認為,“太太喜歡的時候,你跟著她喜歡,可是太太生氣的時候,你不要跟她生氣”“婚姻生活,如渡大海,風波是一定有的。婚姻是叫兩個個性不同的人去過同一種生活。所以,要學會理解和寬容”。他是這樣說的,也是這樣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