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看這是綜藝節目,就以為純粹的搞笑。
實際上,這個法庭弄的還挺正規的。
金泰浩也挺有手段,居然請來了真正的法官。
擔當本次庭審的法官,是金永煥律師,前昌源、外政部地方法院法官。
就是擔任書記官的人,乃是《無限挑戰》的忙內作家。
不過她也不需要幹什麼,隻是坐在法官席下麵,對著沒有開機的電腦,很是無聊。
估計按照她的本意,還不如打開電腦,哪怕玩玩遊戲也好啊。
法官就位後,說了第一句話。
“請所有人坐下,審訊現在開始。2009甲1217號事件,原告方提交訴狀了嗎?”
呀,真是一切都按照正規的法庭程序走的,弄的氣氛也嚴肅了起來。
按照法官的吩咐,鄭俊河作為原告方的代理律師,宣讀了起訴狀。
當然了,他們的起訴狀,都是按照有利於自己的語言構造的,把被告方描述成了卑鄙小人。
聽著這份起訴狀,劉在石不停地捶打著胸口,十分的氣悶。
吉則捂著臉,一副痛苦不堪的樣子,好像真的受到了什麼傷害一般。
可是引爆雙方神經的焦點,被鄭俊河讀了出來。
“原告方受到了巨大的精神傷害,要求賠償精神上的傷害的金額為十億元。”
“耶?”
“你說什麼?”
“在亂說一通呢。”
聽說原告方居然要求十億元的賠償,這邊所有人都不能忍了。
石振秋很是不忿。
“呀,我賣了一首歌都沒有那麼多,你有那麼值錢嗎?”
鄭亨敦連忙拉住他。
“不要說有的沒的,這個和法庭無關。”
但是他也覺得十億元太荒唐了。
“並不是那麼有價值的朋友啊。”
吉威脅道:“請小心你說的話。”
盧洪哲作為被告方的代理律師站了出來。
“為了與原告抗衡,我們提出一百億元的賠償。”
他這麼一說,劉在石都荒唐了。
“呀,不要亂來啊。”
石振秋卻抓著劉在石的手,馬屁拍的狂響。
“哥有這樣的價值啊。”
鄭亨敦也是同樣的態度。
“千億,哥價值千億。”
法官估計也知道這幫玩意兒沒有正形,也不理會,隻是按照程序來走。
“被告方也提交了反訴狀?”
專業的事情還得交給專業的律師來做,張振英律師站了出來。
“先針對訴狀做出反駁答辯,然後再做反訴狀陳述。”
接下來,被告方就開始了反駁答辯。
依舊是嘴巴最能說的盧洪哲打頭陣。
“吉無故撒尿是事實。2009年8月19日,在吉、盧洪哲、石振秋、金泰浩、濟英才共享的房間裏,有一張桌子”
不用想,被告方的陳述也都是有利於自己的語言組織。說出來後,事實又變成了另外一個樣子。
不過盧洪哲提供了更加詳細的描述。
“這是誰也沒問,但就像小偷自己的腳癢一樣,吉自己把過去曾喝酒後在衣櫃裏小便的事抖了出來。”
聽著盧洪哲的陳述,原告方也是氣憤難平。吉更是開始了肆意的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