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34、暗訪(1 / 3)

為了避免尷尬,丁克決定喬裝成一位帶著妹妹旅行的小貴族前往旅行者之家。

不過梅絲卻告訴他完全用不著喬裝前往,因為他現在根本就是一位氣度不凡的貴族少爺。就容貌而言,現在的丁克和她第一次見到的那位完全不同,按理,他那位朋友根本就不可能認出他來。

丁克本來還不相信,不過梅絲特別用魔法將他的容貌投影成像,丁克覺得自己確實改變了太多。

聯係到不久前正當他融合冥火的力量後,女仆艾琳達詢問他是否有什麼特別好的駐顏之術,丁克就釋然了。

他不由得將自己和那些風流倜儻,自命不凡的公子哥兒比較,認為自己現在這幅容貌比他們更為出色。

“不知朱麗葉看到我這個樣子,會怎麼想?”丁克心中浮現出那位公主的容貌,咕噥道,“不知她是不是還在生我的氣……”

就在丁克思緒萬千的時候,梅絲以為他還是為容貌可能被認出來擔憂,於是就說,如果他不願意太招搖的話,她倒是可以幫他弄得醜陋一些。

丁克當即拒絕,稱愛美是人類的天性,無論什麼人,從內心來講,都希望自己有一幅俊美的容貌。

不料,梅絲哈哈大笑起來,顯然是料到了丁克會這樣。丁克以為她是看出了自己想念女孩子,倒讓他有些不好意思了。

丁克和梅絲一進入布加爾港,就發現有不少人朝北麵趕去,其中有商人,有駝隊,有馬幫,還有不少冒險者和雇傭兵之類的。

這原本在意料之中,因為他們已經對夏爾山地的變化有所耳聞,但是那些突然出現的貴族以及他們的大隊隨扈,就讓人為之側目了。

更重要的是,這些遠道而來的貴族舉止高雅,並非那些隻會誇誇其談的家夥,而是非常審慎,仿佛並不是在做一場旅行,而是被什麼東西吸引而來。

丁克打聽之下,竟然是夏爾山地將舉行一場什麼寶石拍賣會。這下,連他這個領主也愣了神,似乎很多事情已經不在他的控製範圍內了。

好在依照丁克的作風,不能立即處理的事情就暫且放在一邊,先解決當前的問題。

盧克索的小酒館重又變得興盛起來,馬廄旁邊的窩棚附近有一個十四五歲的少年在忙活著為馬匹添加草料。

丁克朝他打了個招呼,少年莫名其妙地看了他一眼,然後局促地笑笑。

丁克意識到自己是把這個少年當成少年時代的盧克索了,於是隨手掏出一枚金幣扔給他,對方機敏地接住,連聲道謝,然後又趕緊還了回來。

“怎麼?”丁克疑惑地望著他,但是沒有接。

“先生,還請原諒!”少年深深地鞠躬道,“我以為是一枚第納爾銀幣,卻不想是一枚大索爾。想必您是弄錯了。”

“噢,確實!我原本是想給您一枚銀幣來著。但是,”丁克說道,“為了獎賞您的誠實,它歸你了。”

“歸我了?!”少年捧著那枚大索爾,眼中滿是激動。看得出來,他需要這枚大索爾,對它又特別渴望,但是眼神中卻帶著猶疑。沉默幾秒鍾後,他又抬起頭來看著丁克,似乎是想再求證一次。

丁克會意,立即說道:“是的,對誠實的酬謝!”

“謝謝,先生,謝謝!”少年再次躬身施禮,“我能為您做點什麼嗎?您看,我知道哪裏還能買到馬匹,雖然不是最好的,倒是不會辱沒您和這位漂亮女士的身份。而且價錢,絕對能讓您滿意。”

“你也懂相馬?”丁克對此頗感興趣。

“我是盧克索老板的學徒,是專程來向他請教相馬的本事的。您瞧,這馬廄裏新來的幾匹馬,我敢說,我對它們的了解絕不比它們的主人差。”

“不妨說來聽聽。”

“如果不會耽誤您和這位夫人寶貴的時間。”

梅絲聞言,俏臉一紅,情不自禁地低下了腦袋。

丁克輕輕握住了她的手,以示安慰,口裏則解釋道:“這可是一位小姐,我的妹妹梅絲。”

“妹妹?”少年狐疑地打量了梅絲一陣,分明是不相信丁克的話。

“看起來,你很喜歡這個行當。”丁克重新拾起剛才的話頭。

“隻是因為沒有更好的選擇。”少年尷尬地笑笑。

“那就抓住機遇。”丁克鼓勵道。他覺得這個少年特別親切,而他談話機敏,在他身上,竟然看見了自己少年時代的影子。

“我始終睜大著眼睛。”少年說道。

“不,你還要讓你的手掌變得有力,否則可能會抓不住。”

“就是最烈的馬我也能製服。”少年說這話的時候,那雙藍色的眸子中閃動著自信的光輝。

“嗯,這點我相信了。那麼,你為我講講這些駿馬朋友的事兒吧!”

“您看見最裏麵那匹棗紅馬了嗎?”

“噢,那是一匹草原馬。”丁克看到那匹馬個頭稍顯矮小,於是立即作出了判斷。

“其實不是純種馬。”

丁克愣了愣,說道:“願聞其詳。”

“想必您是從它的體態推知它是一匹草原馬吧!但是它實際上是一匹草原馬和沙漠馬的混血兒。就體格上來講,它保留了草原馬身軀粗壯,四肢堅實有力,體質粗糙結實,頭大額寬,胸廓深長,腿短,關節、肌腱發達的特點。

“但是,您隻需仔細觀察,就能知道,在這些特點中,又夾雜著沙漠馬的特征。譬如,它的眼睛,特別地大,而且突起,深遂且流露感情。它的兩隻耳朵離很開,您瞧,它們經常會前前後後地動來動去。當然,最重要的就是鼻孔了,特別大的鼻孔幹淨且靈活,可以大量換氣呼出熱氣讓身體冷卻。

“當然,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

“那麼,最重要的是什麼?”

“因為有沙漠馬的血統,這家夥繼承了祖先的細心、敏感、敏銳,不僅對人類或其它動物很和善,也很會為自己著想。

“這不,它雖然在最裏麵,那裏相對較冷,但是並不因此就焦躁不安,隻因它懂得忍讓。不過,外人別想輕易牽走它,同他生活在沙漠中的祖先一樣,如果想要強迫它做它不想做的事,就要領教領教它的硬脾氣。但對於它所信任的人,它會表現出無比的英勇和忠誠。

“您再看,由於它的身體裏流淌著來自炙熱沙漠的鮮血,皮膚相對較薄,汗腺也比較粗大,這些身體上的特質讓它們容易散熱,但也不會像純種馬那樣對冷天氣特別敏感。

“它的主人其實是一位馬術極其差勁兒的先生,但是因為它天生的敏感聰睿,主人可以很好地操控它。當然,如果它的個頭兒再高一些,恐怕就不會出現在這裏,而是成為某位將軍或者大公的坐騎了。”

“經你這樣一說,還真是那樣的。”丁克覺得這少年確實是懂馬的,說起來頭頭是道。就在丁克準備向他請教幾條關於馬匹的問題時,一個老人的聲音打斷了這場談話。

“嘿,阿瑟斯,放好草料,趕緊抱幾捆幹柴去廚房。”一個老頭兒的聲音喊道。丁克聽出,這聲音的主人,正是那位代替盧克索招呼過他的,叫做威爾的老人。

“噢,威爾老爹,這就來。”少年回答道,然後對丁克躬身致歉,“先生,再次感謝您的打賞,我做完事兒就去酒館裏為您效勞。”

“好的!”丁克點點頭,“既然來到久負盛名的布加爾港,自然要去旅行者之家坐坐,像那些旅行者一樣,喝上一杯老板自釀的酸梅酒,吃上一份當地有名的烤鼠兔。”

他本來是不打算進去的,因為看到盧克索重新振作起來,他就完全放心了。如果現在就見麵的話,難免會有些尷尬。不過轉念一想,隻要他不暴露身份,進去坐坐也沒什麼,於是便順水推舟,采納了阿瑟斯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