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陪老爸逛街(1 / 1)

陪老爸逛街

品生活

作者:崔琳潔

老爸年齡大了,沒有別的愛好,有空的時候就喜歡讓我陪他逛街。有時候,因工作太累,本不想去,但看到老爸眼神裏滿滿的渴望,讓人不忍拒絕。

聽老媽說,老爸愛逛街,還是因為我。我戀愛的時候,有一次,老爸和我男友一起出去逛街。公交車上總是很擁擠,男友雙腿並攏站著,便搖搖晃晃。老爸以為男友是拘謹,提醒他腿分開站,會穩當一點。男友說:“那樣是穩當,但留給別人的空間就小了。”那一次逛街後,本來反對我們戀愛的老爸忽然同意了。老爸說:“心裏時刻裝著別人的人,我女兒嫁給他,我才放心。”

習慣總是連著愛。老爸愛逛街的習慣,大概與那一次有關。而且老爸逛街總是不讓開車,就那樣雙腿並攏搖搖晃晃地站在公交車上。

老爸逛街時背的那個包是我給他買的。老爸多次問我價格,我調侃他:“真囉嗦,就不告訴你。”鄰居大叔說,在網上能查到價格,於是,老爸為此專門學會了上網。當老爸知道那個包要兩千多塊時,緊張地說:“怎麼那麼貴?”我說:“這是山寨的,才二三百塊。”老爸這才心安理得地背起來。但他每一次出門,都是把東西裝在他的舊包裏,再把舊包裝在新包裏。我知道那個舊包是老媽給他買的,打趣道:“您老人家在學關雲長吧,新戰袍裏套著舊戰袍。”老爸忽然有點害羞,卻強裝鎮定:“背我女兒的包,是因為這個包好,能背出範兒。套個舊包,是我怕把女兒給我買的包弄髒啊。”老爸狡猾的回答裏,裝滿了對我和老媽的愛,我不忍心揭穿。

和老爸去逛街,最後一站總是郵局。我經常在報紙上發表一些“豆腐塊”,能收到三五十元的稿費單。老爸退休後,最開心的事,就是和我一起去取稿費。稿費如果我自己去取,隻需要填我一個人的名字和身份證號;老爸替我取,則要把他的身份證號也填上,麻煩了許多。但每次老爸都說,你坐那歇著,我去取。說這話時,老爸的眼裏都是驕傲。取完,老爸會得意地對別人說:“看,這都是我女兒的稿費。”我用眼神製止他,不該說的話不要說,就像小時候他用眼神製止我一樣。但眼神總是不管用,老爸委屈地說:“我都憋了一個小時了,你讓我說出來吧。”

取完稿費,我就請老爸小搓一頓。不論我去什麼飯館,點什麼菜,老爸都說,我女兒就是點得好。我想起每次和老爸老媽一起吃飯,老媽總說:“還沒有你爸在家做得好,就這也好意思出來騙錢。”一個女人要是在一個點上仰慕一個男人一生,他們就能在一起一輩子。這就是我老爸和老媽的愛情。一個長輩若是愛他的孩子,這個孩子的一切在他的眼裏都是那麼好。這是老爸和我的親情。

漸漸地,我也喜歡上了陪老爸逛街。因為,每次逛街都是一次愛的體驗。

(摘自2015年3月20日《重慶晨報》 圖:芸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