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火力發電空冷係統工程EPC總承包模式發展的行為分析
管理研究
作者:黃業仲 王玉偉
摘要:火力發電空冷係統推廣應用EPC總承包模式的經驗少、範圍小、時間短,除了電力行業改革比較緩慢、行業封閉性強、國內火力發電空冷技術應用時間短等原因外,項目業主及總承包商的一些行為也潛移默化地影響空冷係統工程EPC總承包模式的發展。文章從業主和承包商兩個主體來分析其行為對空冷係統發展EPC總承包模式的影響,並提出建議。
關鍵詞:空冷係統;EPC;工程總承包
中圖分類號:F7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2374(2013)23-0149-02
1 概述
火力發電廠空冷係統分為直接空冷和間接空冷兩種,其主要的優點是有效地降低火力發電廠的用水量,節約水資源的消耗。隨著我國的水資源日漸匱乏,尤其是在東北、華北、西北“三北”地區缺水嚴重,我國規定在“三北”地區新建火力發電必須使用空冷技術,空冷係統已成為火力發電廠除汽機、鍋爐、發電機之外的第四大主機。當前國內空冷係統的發包模式大部分是EP工程承包模式,隨著市場的激烈競爭、業主項目管理的需求以及空冷係統承包商的差異化競爭,而且空冷係統具有較完整的係統性、集成性、專業性及施工的獨立性,與其他係統工程施工建設的交叉作業少,國內某些火力發電空冷係統工程也開始嚐試應用EPC總承包模式發包,由空冷係統總承包商統一設計、采購、施工和試運行,便於控製項目的進度、質量、安全、成本等,同時也減少業主的管理工作,提高效益和效率。
EPC是Engineering(設計)、Procurement(采購)、Construction(施工)的縮寫。它是指一個總承包商或者承包商聯營體承擔整個工程項目的設計、設備和材料的采購、土建及安裝施工、試運轉直至投產運行。工程總承包商在合同範圍內對工程的質量、工期、成本、安全負責。采取這種承包模式,業主省心省力省資源投入,建設期間承擔的風險較小,而承包商工程風險較大,但相應利潤空間也較大。
相比國內的石油石化、市政、建築工程等行業大力發展EPC總承包模式不同,火力發電空冷係統推廣發展EPC總承包模式的經驗少、範圍小、時間短,除了電力行業改革比較緩慢、行業封閉性強、國內火力發電空冷技術應用時間短等原因外,項目業主及總承包商的一些行為也潛移默化地影響空冷係統工程EPC總承包模式的發展。本文主要從業主和總承包商兩個主體來分析其行為對空冷係統工程發展EPC總承包模式的影響,並提出建議。
2 影響空冷係統工程EPC總承包模式發展的行為分析
EPC總承包模式在20世紀80年代引入我國後,隨著EPC總承包模式在國內的不斷推廣,國內的電力工程承包企業的EPC工程項目管理能力及經驗也得到了一定積累,在管理方式、水平和人才等方麵都呈現集約化、專業化的良好態勢。但EPC總承包模式在火力發電空冷係統工程的推廣中,業主或總承包商的一些行為仍阻礙著EPC總承包模式在空冷係統工程中的應用與發展。
2.1 業主的行為影響空冷係統EPC總承包模式的發展
在我國目前的體製下,項目投資主體類型較多,不同行業的項目主管部門不同,項目業主的利益出發點不盡相同,因此,在空冷係統EPC工程總承包合同履行過程中,業主的一些不良行為影響空冷係統EPC總承包模式的發展,突出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麵:
2.1.1 業主違反招投標法規定,影響空冷係統EPC工程分包采購合同的確定。空冷係統EPC總承包合同中一般約定分包工程、分包設備及分包商名單範圍,空冷係統總承包商進行分包工程或設備的采購應按EPC合同約定的範圍進行,但由於業主方的管理人員受到利益驅使或存在地方保護主義,往往會違反招投標法的規定,以各種不合理的理由幹涉EPC總承包合同的分包采購,有的業主直接書麵指定合同約定範圍外的分包商,或向總承包商明示或暗示潛在的中標分包商,增加了總承包商的工程風險,不利於質量與成本的控製,無法發揮EPC工程總承包模式的優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