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刊今年第1期發表的拙文《斯大林怎樣破壞黨內民主》,得到眾多讀者關注。我收到越來越多讀者來信,要我提供編者在文末所提示的“本文資料來源原來有21個注釋”。現按引文順序,簡列如下:

1、《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1995年版第200頁。

2、《列寧全集》第7卷,1985年版第167頁。

3、《蘇聯共產黨決議彙編》第二分冊,1964年版第52~54頁。

4、據塔斯社莫斯科1992年4月23日電。

5、《鄧小平文選》第2卷,1994年版第333頁。

6、《斯大林全集》第7卷,1958年版第326頁。

7、《蘇聯共產黨決議彙編》第一分冊,1954年版第566頁。

8、《赫魯曉夫言論》第二集,1964年版第362頁。

9、《赫魯曉夫回憶錄》,1988年版第429頁。

10、《蘇聯共產黨決議彙編》第二分冊,1964年版第70頁。

11、《列寧選集》第四卷,1995年版第782~783頁。

12、布拉諾夫:《被篡改的列寧遺囑》, 1999年版第24~25頁。

13、《蘇聯共產黨決議彙編》第二分冊,1964年版第437頁。

14、《蘇聯共產黨黨章彙編》,1982年版第73頁。

15、《最後的遺言——赫魯曉夫回憶錄續編》,1988年版第426頁。

16、麥德維傑夫:《讓曆史來審判》上冊,1981年版第251頁。

17、《列寧選集》第四卷,1995年版第782~783頁。

18、《列寧選集》第四卷,1995年版第745~746頁。

19、高放:《馬克思列寧主義提法的來龍去脈》,新華文摘2001年第10期。

20、丘耶夫:《莫洛托夫密談錄》,1992年版第326頁。

21、《中國共產黨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文件彙編》,第27、50頁。

另有安徽懷寧縣法庭內6單元102室程百川讀者,來信問及拙文提到:蘇聯從1921年至1954年被判處反革命罪犯總數與其中被判死刑、勞改與監禁、流放與驅逐出境三項相加對比,多出7004人,原因何在?能提出這個疑問,足見讀者相當認真細心。實際上這是排印差錯所致。當時被判處反革命罪犯總數應是377.738萬人,其中死刑64.298萬人,勞改與監禁236.922萬人,流放與驅逐出境76.518萬人。這裏後三項相加與總數就完全一致。

中國人民大學資深教授

高放

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