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雌雄人在《尋仇》中簡要地說了自己的紅塵生活——
當初,她是來自鄉下的一個女孩,十八歲,清純如水,心比天高,溫柔善良,等等等,這些都是正常的,女孩對未來的生活有渴望,希望白馬王子騎著大馬來找她,希望因此改變自己的命運,等等等,這些也都是正常的。
她來這個富裕的城市生活純粹是一個偶然,是被一個招工廣告引導來的,那天,她正好在老家小鎮的街上看見了招工廣告了。她對自己說,哎,我要去那個城市,我要去江南!她興奮地大聲喊著,接著,她說到做到了。
她坐上了汽車,告別了擔心和牽掛自己的父母。她原先生活的那個小鎮叫湯泉鎮。
說起來這個城市和她生活的鄉下——湯泉鎮,並不是很遠的,坐車也就一個小時吧,一個十八歲的女孩,一個有著黑紅膚色的漂亮女孩來這個城市的一家毛紡廠打工了。這正常啊。就一個小時的車程而已。
一年後,她在這個繁華的城市裏認識了小混混季紅軍。她心裏的白馬王子。
季紅軍那時候還算英俊,沒有胖到像一座山的感覺。他們的認識……其實也屬正常。
季紅軍那時候二十五歲多,已經很有男女方麵的足夠多經驗了。城市的小巷生活讓他掌握了很多陰鷙的手段。對付女孩子的手段。
季紅軍有一個表姐在毛紡廠裏上班,和雌雄人在一個車間,兩人還是閨蜜呢,好的無話不說。
季紅軍的表姐比雌雄人大三歲,已經是有夫之婦,本地女人,但是作風不是很好,有一次上夜班,這女人遽然和一個健壯的男機修工在倉庫裏“辦事”。
雌雄人因為去取貨料,一推門……當時就傻了,身體的火焰奇怪地燃燒起來,倒像是自己做了什麼醜事,臉漲的通紅。後來季紅軍的表姐就和雌雄人說:你不要說出去啊,好妹妹。
我不會的。雌雄人說。
季紅軍的表姐道:其實那個事呢,哎!
怎麼啦?雌雄人問。
我告訴你啊,你不要和別人說。季紅軍的表姐又說。
雌雄人道:我不會說出去的!你放心!
哎,舒服呢,咯咯咯……女人說了之後壓抑不住地笑了起來。
什麼啊?雌雄人追問,季紅軍的表姐就說什麼時候給你介紹一個男朋友你就知道了啊……
這些狗屎的往事都在雌雄人的記憶裏。
屬於無恥的往事和一個女人的成長經曆……
雌雄人很喜歡學習,尤其是喜歡文學,音樂,下班沒事就在宿舍裏看書,聽音樂什麼的,雌雄人的文學素養和音樂素養其實就是那個時候逐步培養起來的。
雌雄人喜歡寫作,在未成名之前寫了無數的詩歌散文什麼的,在那個毛紡廠,她幾乎就是一個名人,一個才女。一個長得如花似玉的才女。廠裏組織文化娛樂活動,她還走上台演講呢:《我是一個快樂的打工妹》
多好的女孩啊。
季紅軍不學無術,是這個城市的小混混,十八歲的時候他就開始做點小生意了,也喜歡炒股,投機取巧,倒賣國庫卷什麼的,手上有點錢,就按耐不住了,他知道毛紡廠姑娘多,就經常去他表姐所在的毛紡廠尋找 機遇 。
自然而然的,雌雄人就成了他的瞄準的目標,雌雄人那時候就等於是廠花……
前文已經說了,他和雌雄人很快就陷入愛情。
在一個野外,現在那個地方叫櫻花穀,他們就在櫻花穀那裏了做了他們的第一次……
男女之事。
後來又有幾次,他們在雌雄人的宿舍裏。
一個男人,無恥的男人,他實現了自己的所有的想法,他把自己的青春的激情全部的揮灑到了雌雄人當初的曼妙的身體裏了,但是之後呢,他厭倦了雌雄人。因為他本質上是一個喜新厭舊的人,也就是說他原來喜歡苗條的女孩,現在喜歡豐滿的了,原來喜歡小個子的,現在喜歡大個子 的了,總而言之,他的口味在不斷地變換著。他用虛偽的愛情欺騙了雌雄人。
雌雄人生了孩子,知道自己變成了男人這個殘酷的現實之後,他就沒有再去那個毛紡廠了。她不是自己了,自己怎麼麵對過去?
女人,不,男人,一個嶄新的男人開始了自己新的生活。他必須要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