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趙康給陳二典下了命令的第二,在趙康和趙福貴、府穀縣主薄張俊的領導下,整個府穀縣開始了大規模的宣傳活動。考慮到明末這時候基層工作做得非常不到位,趙康直接下令,府穀縣境內所有村長、裏長、鎮長全都必須到縣裏參加趙康舉辦的剿匪知識宣傳大會。
並派出了縣衙中幾乎所有的衙役上山下鄉,衙役所到之處,全都召集所有村民宣讀府穀縣縣尊親自頒布的《剿匪令》。
剿匪令其實就四點要求:
第一,要求所有土匪必須於五月份之內主動到府穀縣城無條件投降,接受府穀縣縣令趙康趙大人的整編,逾期不投降的,全部當作反賊處理,將派遣府穀縣民團前去剿滅。
第二,對於資助土匪的村民、士紳,全部以通賊罪名處理,沒收全部家產、土地。同時歡迎大家進行舉報,隻要一經查實被舉報的對象確有通賊舉動,則舉報人將獲得通賊村民、士紳的一半家產。
第三,縣衙警察局將在新民、田家寨、武家莊、王家墩、磧楞、孤山、海則廟、木瓜、清水、黃甫、牆頭、麻鎮十二個鄉鎮每地建立一所派出所,平時維護各鄉、鎮、村寨的社會治安,輯捕盜賊,消防安全,紛爭處理。在有土匪、反賊、流民或者蒙古韃子來襲時,各鄉鎮派出所的警察則需要負責組織村民、士紳進行防禦、抵抗或撤退。
第四,在整個府穀縣境內所有顯眼的地方、交通樞鈕要地,無論是圍牆還是城牆,不管是地主家的宅子還是農民家的住房,統統用大刷子刷上大字報。嚴禁所有人擦拭。房子上的字由房子主人負責,縣衙會不定期派人來檢查。如果字跡不清、或者字跡被擦拭掉,則同樣按通賊論處。
府穀縣主薄張俊在會議上發言,要求府穀縣境內所有鄉紳、地主、普通百姓全都必須要團結在縣尊趙康趙大人周圍,認真學習趙大人的四個要求重要思想,“四個要求”是旗幟,是方向,是府穀縣數萬百姓的力量之源;學習“四個要求”,不能隻喊口號,還得要付諸實際行動,把“四個要求”貫穿在剿匪的工作中,以趙大人舉行剿匪會議的重要會議精神為核心,積極配合民團和縣衙進行剿匪活動。
一時間府穀縣境內人心惶惶,滿縣全是大字標語:
“一人為賊,全家是賊!”
“一日為賊,終身為賊!”
“百年大計,剿賊為本!”
“開展村民先進性教育活動,實踐趙康大人“四個要求”重要剿匪思想”
“珍愛生命,遠離土匪!”
“炎黃子孫當自強,剿匪滅賊為大明!”
“剿匪靠大家,利民利大家!”
“有匪必剿、有賊必滅,通匪必懲,通賊必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