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探病(1 / 2)

除去了夜叉惡鬼,到了次日,周青就把母親劉氏從老宅接了過來。聶小倩這隻美麗女鬼,作為婢女,也跟著一起住了進來。

不過周青和劉氏兩人,誰都不會真的把聶小倩當作婢女看就是了,劉氏尤為喜歡她那機靈、活潑的性格,因此更是把她當作親閨女一樣去疼!

等一家安穩了下來,周青又和母親劉氏提議,再把楊家母女二人給接過來,到時大家都住在一塊也好方便照顧。

劉氏沉吟道:“我兒的想法是好的,隻是如今你和倩兒尚未成親,冒然的把她接過來同住,於禮不和,會招來外人閑話不說,也太委屈了人家!”

接著劉氏又話鋒一轉,流露出一絲笑意道:“不過其中也不是沒辦法變通!”

見劉氏來了興致,賣起了關子,周青於是配合道:“還要請母親指點!”

劉氏笑道:“隻要先下了聘禮,之後為娘再把倩兒收作“養女”,如此一來也就合乎了禮法。”

周青也頓時恍然,劉氏口中的“養女”,其實是養媳,而不是那種真的養女,這也是通常民間為了規避孝期的一種方法。

按照儒禮,為人子女者,在父母去世後要守孝二十七個月,也就是民間口中的守孝三年。

不過普通百姓又不是官員,一舉一動沒人盯著,便想出了各種辦法進行規避糊弄。對於有婚約在身的男女,特別是女方的年齡也大了的,一般男方的父母就會把女方收為“養女”,先接過來住著,等過了守孝之期後再讓雙方拜堂成親!

接著劉氏又嚴肅告誡周青道:“不過我兒,你雖不是官員,卻也是士人,到時卻是卻絕不可對倩兒失禮,否則一旦傳了出去,不但會斯文掃地,更是前途難保!

不是劉氏多心,又懷疑兒子,她是擔心,長時間住在一塊廝磨下來,楊倩兒又是那樣的絕色,周青會把持不住自己。

周青卻是頓感無語,不過為了讓劉氏放心,他還是鄭重的應承了下來。

於是按照劉氏的安排,周青先是雇了一隊人吹吹打打,把彩禮送到了楊家。

娶妻的聘禮一般是6—12件,周青送的是最多的12件,聘金120兩,聘餅一擔(五十公斤),海味八式,各種首飾……等等,更色禮品的規格也是盡量往大來,卻是不能委屈了楊倩兒。

之後又在家中大擺酒宴,請鄰居、親友前來觀禮,劉氏當著眾人的麵收下了楊倩兒為“養女”。

這樣走過了流程,合乎了禮法後,楊家母女二人才正式搬了過來。

……

時光流逝,轉眼又是七八日過去了!

期間周青又去了一趟牙行,找牙人介紹雇了兩個粗使婆子,和買了一個小丫鬟回來。

兩個婆子是雇工,類似於後世香港或西方的女傭,在簽訂的契約時間內為主家服務,契約到期後,則自由離去。

而小丫鬟,由於是買來的,簽的就是賣身契了,屬於主家的私有財產,可以任意買賣或典押,也有權決定丫鬟的婚嫁。

不過卻也不像周青前世自以為的那麼黑暗,一般主家都很少虐待自己的奴婢,並且由於是私有財產,主家要包吃、包住不說,還要保婚姻!而下人所出的子女作為家生子,還因此會受到主家的重用。

更重要的是,奴仆的地位也並不是人們想象中的那麼低,正所謂宰相家裏七品官就是這個道理。

因此雖是看似失去了人身自由,實際上往往民間的不少人,卻都以進入世家大戶做奴仆為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