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人很少,店裏的生意比較冷清,樂文和楊明一去不用排隊就可以照相了。

他們照的是大頭照,樂文先是上去臭美地照了兩張,覺得還不錯,就拉楊明過來一起照。原本隻是呆在一旁看著的人現在突然被拉著站在鏡頭先,總感到有些不習慣。他在鏡頭前磨嘰了一會兒,轉頭朝一臉興奮的樂文問:“喂,真的要照啊?”其實楊明真的不怎麼喜歡照相。

“照啊,為什麼不照啊!”樂文不依不饒硬是要他照。

“……”楊明又站在那裏適應了一會兒鏡頭。鏡頭前有麵很大的鏡子,他掃了鏡子裏麵的自己一眼。總是感覺不自然。“不照了,樣子好殘,不好看。”楊明轉身就想走。

“不行,幹嘛那麼婆婆媽媽的。又不會很難看,就算是真的樣子殘也要照。”樂文硬是把楊明拉回原地,氣鼓鼓地說。

楊明鬥不過樂文,隻好順從地走回照相處,表情有點無奈地按下了照相的快捷鍵。

雖然過程有點小曲折,但這張照片還是照成了。樂文又樂呼呼地走到鏡頭前,拉楊明到身邊說:“我們合照一張吧!”

“不要,有什麼好照的啊。”

“來嘛,最後一張。”楊明抵不過樂文的哀求,“好,你說的,最後一張啊!”“嗯,好!”

兩人在鏡頭前將表情和姿勢定住兩三秒後,“哢嚓”一聲,一張照片又照成了。

心情大好的樂文拿到照片後,在那兒對著照片東看看西看看,好像裏麵有什麼美麗的景色,怎麼樣也看不厭。楊明站在身後,帶著些無奈又好笑的表情盯著一臉傻相的樂文,不知道說什麼好。整個場麵看起來就像是一對小情侶剛一起照完親密照的感覺。

“走啦,死‘蚊頭’。”楊明看了看時間,覺得是時候要走了。

“好啦,走啦。對了,你要去哪裏?”樂文看看時間,原來不知不覺已經到了11點半了。

“都11點半了,當然是回家吃飯,不然去哪裏?”

楊明刻意的反問讓樂文也覺得自己的問題很多餘,把照片小心放在包包裏後,便不再說話。兩人一起走到公車站去等車,他們的家一個在東,另一個在西,分布在這個小城的兩個極端,自然不可能搭上同一輛公車。往楊明家方向的車比較多,等了一會兒就有一輛車來了。“車來了,你先走吧。”見車快到站了,樂文催促楊明快上車。

他頓了一下,睨了她一眼,說:“我陪你等車吧,等你上車了我再等下一輛,很快的。”

“不要啦,有車來了你先走。再說,我先不回家。”

“你要去幹什麼?”

“我……就是有些事啦。弄一會兒就回家。”其實樂文是想把照片拿去弄成類似明星照那樣的書包掛飾,在她家的附近有家專門弄這些掛飾的數碼店。但她不想把這個想法告訴楊明。

既然樂文這樣說,楊明也不再堅持。“那我先走啦,就這樣了,拜拜。”跟她揮揮手道了別,就跟著人群擠上了車。

樂文踮著腳依依不舍地看著那輛公車走了很遠,直到消失在拐角處才移開了視線。又過了一會兒,車來了。她往家的方向多乘了兩個站,到那家數碼店時剛好是吃飯時間,也沒什麼人。老板娘殷勤地招呼樂文,當接過樂文的照片時,順口問了句:“這是你男朋友嗎?”

“啊,不是啦。”雖然心裏真的很希望他是自己的男朋友,但還是不能夠隨便承認的。

“嗬嗬……”老板娘沒再多說什麼,趕緊用工具把照片弄成掛飾後遞給樂文。樂文接過用楊明照片做成的掛飾,感覺被處理得比原圖還好看。小小的滿足感從心頭移上表麵。她握著照片,離開前還不忘跟老板娘連連道謝。

中午回到家吃了飯,本來想跟唐穎說一下今天發生的事情。但無奈飯後犯困,前一天晚上又沒睡好覺,“還是晚點再說吧。”下了決定的樂文便事不宜遲地倒在床上呼呼大睡了。

……

下午楊明的一群狐朋狗友約他晚上去劈酒和唱K,說是可以帶上朋友。那一秒鍾他想起了樂文,也許是覺得再過一天她就要上學了,覺得她很想再和自己出外玩一回;又或者是心裏有別的想法。不管怎麼樣,他還是在樂文的QQ留言說:我朋友晚上約我去唱K,你去不去?

中午睡醒後迷迷糊糊的樂文還是第一時間打開電腦登陸了QQ,本來想找唐穎聊聊早上的事情的,但這種想法被楊明的留言截住了。她盯著那條留言看了又看,心裏從一開始的好奇瞬間轉化為無法言喻的激動,心裏隻充斥著一個令人興奮的想法:這是他第一次主動約我!

“好啊,什麼時候去?去哪裏?”樂文馬上答應了這個意料之外的邀請。

“應該是去XX酒吧。晚上9點左右吧。”

“不能早點嗎……”樂文的熱情在看了時間的安排後頓時被澆熄了一大半。

“有什麼問題嗎?”

“不是啊,隻是我家裏不準我那麼晚外出啊,就不可以早點嗎?”樂文帶著哀求的語氣試探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