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又說了幾句,楊明的朋友來了。樂文不喜歡他的那些朋友。他們不是染著顏色鮮豔的頭發就是留著非主流的發型,全部都穿著寬鬆的T恤和牛仔褲,走起路要總有些搖搖晃晃,都是一副小混混的樣子。楊明在他們之中算是打扮正派的了。看著他們,樂文有些恐懼又有些不自然。“喂,我們去哪裏?”

“去XX酒吧。”楊明回答說。

“哦。”樂文不再說話,默默跟在他們最後麵。

去XX酒吧要沿著來的方向往回走一段路,步速快的話要15分鍾左右。站了一段時間,再加上走過來的那段路,樂文的腿開始感到酸了。他們走得並不快,但樂文就是刻意放慢腳步並與他們保持一小段的距離跟在他們身後。因為身邊來往的行人偶爾會向他們投來鄙夷的眼光,她不喜歡這種感覺。楊明也沒有說話,默默地走在她的前麵。這一秒鍾的樂文有種感覺,覺得楊明和自己並不是同一個世界的人。但她馬上意識到這個結論的可怕性,便把它刻意地甩在腦後,不讓自己再去想它。

同行的除了樂文外,還有另一個女生。那個女生大概是楊明其中一個朋友的女朋友,她穿著吊帶背心和超短牛仔褲,邊走邊被某個男生挽著腰,兩人一副旁若無人的親密狀。

“現在的男生都喜歡這類型的女生嗎?”樂文看看自己初中生的打扮,再看看對方刻意顯露的性感撩人的身材,真的有種不能與之相比的自卑感。

夜越來越沉,他們路過江邊的時候,兩旁的路燈很昏暗。樂文很怕黑,隻有緊緊跟在楊明身邊,這種恐懼感才能稍微減輕些。

等到他們一行人到XX酒吧的時候,已經是9點30分。樂文的手機因為沒電而關了機,家人一時間也聯絡不了她。也為了想跟楊明多相處一會兒,怕家裏的人發現她在酒吧從而會催促她回家並責備一番。樂文明白,既然責備是免不了的了,所以她幹脆來個一不做二不休,也不打電話回家給家人解釋說她在哪裏。她愚蠢地把楊明當做了她生活的重心,可以為了他鼓起勇氣逾越很多的規規條條,完全沒有考慮到這樣自私的行為會傷害到自己的家人,也完全忘記了在夢裏的自己隻有17歲。

XX酒吧並不大,酒吧的廳堂有個大屏幕,是給客人喝酒時看球賽用的。樂文跟著楊明他們進了一個包廂。楊明和他幾個朋友進去把門關上後,馬上利索地把衣服給脫了。樂文看得出這已經是他的習慣動作了,更何況現在包廂裏除了樂文,就是他的那些狐朋狗友,就更不用拘謹了。

楊明的朋友一進門就點了幾打啤酒,然後就去點歌旁若無人放聲地唱了起來。楊明開了其中一瓶罐裝生啤。樂文沒有阻止他的動作,她不喜歡男生抽煙,但卻不反對男生喝酒。

“來,喝一口。”楊明把啤酒遞給樂文,樂文不肯接。之前在走來的路上樂文就有跟楊明抱怨說自己好渴,想喝水了。但無奈一路上也沒有可以買喝的小賣部,楊明明知樂文不喝酒,但沒辦法之下隻能讓她喝兩口解解渴了。

“不,不用了。”樂文皺著眉頭用手把啤酒輕輕推開,即使嘴巴已經幹得很了,但她覺得自己還能忍耐。

“來,就喝一口啊。”楊明聲音輕柔,溫柔地勸說著樂文。

“……”見楊明這樣,樂文也不好拒絕。任他把啤酒罐送到嘴邊,隻呷了一口,就讓楊明拿開了。酒喝到嘴裏是苦澀的,但流到心裏卻是甜的。

楊明不想讓樂文感到悶,就想去點首歌給她唱。他記得第一次見麵時他們在KTV鬥唱的那首歌是“最美的太陽”這首歌,但無奈這酒吧裏的歌太舊了,居然沒那首歌。點不到歌的楊明有些泄氣,樂文勸說道:“算了,唱不到可以唱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