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這不可能,孟冰想。那天半夜,楊亞凡清醒之後約過自己,自己根本理都沒理他。而且,她從沒有辦過中行的卡,自己的身份證平時是藏在公寓裏一個很隱秘的地方,誰有可能偷去冒名開戶?這些一定都有跡可循,能夠查出真凶。
孟冰清楚地想起什麼,她馬上想把這個告訴警察,但是,像突然間被閃電劈中,她什麼都明白了。
五、結局
楊亞凡確實是自殺的。在自殺之前,他像毒蜘蛛一樣細細地編起一張網,將她四麵網住。
那個旅行袋裏的東西,全是他裝進去的。毛衣上的血斑,是他自己弄上去的。她的那隻手套,也隻可能是他偷的。他拿走之後,在上麵抹了他自己的血。等到早上5點,垃圾車一走,天色依然全黑,他就一個人下樓,把手套扔進隔壁小區的垃圾箱。第二天,他先服下安眠藥,再用刀子狠狠紮向自己的胸口。
至於那個銀行戶頭,也隻有一種解釋。在她生日那天,他借了她的鑰匙之後,不光給她做了飯菜,還翻出她的身份證,去中行開戶。
他把主卡塞到她家裏的某個地方,一直偷偷拿著那張副卡,但直到他們分手之後一個月,他才把學校的科研經費挪到她那裏。在KTV包廂裏,他是故意讓女同事聽到他們的談話的。
但,想到這裏,還有一個疑點,孟冰始終不明白。為什麼楊亞凡半夜要給她打那個電話——那個請求她第二天在鬧市見麵的電話?
如果她去了,隻要她到了那裏,他的一切努力不就全部白費了麼?
她睜大眼睛,又思索了一會兒。
不,這也是可以解釋的。而且,隻有一種解釋。
她以為他是在努力挽回她,可是實際上每一次他都將她往懸崖邊又推了一步。隻有最後一次——隻有那一次,他是真的想給她一個活命的機會。他曾經給過她最後一個機會,那是一個不在現場證明。隻要她還有半分心念舊情,去了咖啡館,她就能有堅如鐵石的不在現場證明。
但是,他為什麼要這樣處心積慮地構陷她?
她又想起,賀晉曾經提到,楊亞凡有一個被槍決的舅舅,那也是他的養父。她不得不回憶從前經手過的案子,她的手從來都不是幹淨的。隻要是塞進她手裏的公益案件,她都會想法子從中撈取好處,哪怕讓被告人被槍決也在所不惜……她是做過搶劫案的律師,但她甚至已經忘了當事人的姓名。
那麼,或許從一開始,楊亞凡就是來報複她的。但後來他居然愛上了她,所以才留給她最後那個機會。
幾天後,中年警察抽著煙,望著窗外,問:“那張銀行卡找到了嗎?”
“找到了,在她衣櫃的夾縫裏。”年輕警察愉快地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