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八點,我正喂小明吃飯,楊豔虹來到了醫院,還帶著鮮花和一個超豪華的變形金剛。她微笑著,很和善,和小明說話,一點也不透露麗霞的死亡訊息。她說是麗霞的好朋友,多年沒見了。
小明居然說媽媽在另一個房間裏,問楊豔虹去看了她麼?
我不經意給楊豔虹使了個眼色,她自然會意,把一切說得天衣無縫。
二十天後,小明出院,才得知了真相,哭得非常傷心。而這二十天裏,楊豔虹也沒離開,就和我陪著小明。
最終,楊豔虹說她以後就是小明的媽媽,會永遠照顧好他。那些天,她和小明相處得很好,小明也很喜歡她,撲在她的懷裏叫“虹媽媽”,哭得讓人心裏好難受。
事故責任也判定下來了,旅遊巴士超速占道行使,負全責,華山景區的賠償加保險公司賠償下來,一共475萬9千8百多塊,因為麗霞給自己和孩子都上了比較貴的人身意外險的,受益人是小明。而且,以小明的身份證號碼特事特辦,辦了銀行卡,全部存了進去。
我和楊豔虹帶著小明回了XIAN,因為楊豔虹是美籍,通過相關程序,收養了小明。可她並不在乎事故的賠償,反而與我驅車前往YL,處理了麗霞的店子、房產,將所有的錢都存在小明的卡上,前後共計981萬,除去麗霞遺款裏給其母親五十萬的養老費用,剩下的錢都在卡裏,將卡鎖在銀行保險櫃裏。
保險櫃的鑰匙有兩把,一把在楊豔虹那裏,一把在我手上,兩把一起才能打開保險櫃。我當然讚同並且欣賞她的做法,這是一種公正、無私,這是麗霞生命的補償,理應是屬於小明的財產,我們都沒權去動用。
因為我的休假已經結束,不能再走了,得去師範學院上班了。於是,一切處理完畢後,楊豔虹帶著麗霞的骨灰盒,帶著小明,帶著給小明姥姥的養老費用,驅車去了一趟CD市。
楊豔虹把一切都處理得很好,有理有度,雖然麗霞娘家人傷心,但對於小明這個養母,他們都很滿意。再說了,小明已經入了美國國籍,也算是讓他們高興的事。
接下來,楊豔虹又自己拿錢出來,請了六個隨身保姆,配上兩台豪華房車,帶著小明遊走天下。保姆們拿著高額的工資,照顧母子倆的起居,教小明文化知識。這是楊豔虹的生活理念和教育理念,可以實現,因為她不差錢,也因為她喜歡小明這個孩子,雖然有時候有點熊,但確實聰明可愛,乖巧漂亮。
不論他們到哪裏,都會給我電話、照片,讓我分享那樣的生活。甚至,小明每次都讓我跟他們一起,走遍天下,說他好想蒙爸爸,甚至說到虹媽媽很好啊,蒙爸爸你可以娶她麼?
可我,總是嗬嗬一笑,說有機會就會去的。其實,我不會去,那是他們的生活,而我是一個不詳的人。我知道楊豔虹對我有一種傾慕的感覺,但我無法開啟那扇門了。
而且,回到YL,回到若修的身邊,成為師範學院美術係男模之後,我的生活有了另一番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