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12歲作樂錄像嚇退離婚原告(1 / 1)

第十六章.12歲作樂錄像嚇退離婚原告

原告的律師退庭後,王彩霞趁機向審判長提出:“尊敬的審判長,請求休庭半小時,我們夫妻倆進行庭下調解。”

審判長同意了被告的請求。開庭的法官和書記員退出審判庭。

王彩霞流著淚衝宋喜歌說:“宋老師啊,你真想拆散這個家庭嗎?你想到後果了嗎?”

“我哪裏想離婚啊,可現在宋梅英一直在逼著我離婚啊,她上了一回吊,喝了一次安眠藥。現在又買了一瓶農藥。她這樣尋死尋活,我好怕呀!”宋喜歌說著也流下了淚水。

“咱們回去和梅英好好談談,我有你們許多談話的錄音、許多作樂的錄像,放出來讓她聽聽、看看。要讓她知道,你們在梅英12歲時作樂,依據刑法的規定,不管女方同意還是不同意,都按**罪對待,要判三年以下徒刑;在宋梅英生孩子時,你登記你和宋梅英是夫妻,你們兩人明知我們是夫妻,仍然以夫妻名譽**,屬重婚罪,也要判三年以下徒刑。判刑你就當不成教師了,沒了工資,你們吃啥?”

王彩霞的一番話,嚇的宋喜歌停止了眼淚,汗水撲嗒撲嗒地直向下掉,顫抖著說:“我的好媳婦啊,我一錯百錯,都是我的錯,看在我們多年夫妻的份上,你要包容我啊,旁觀者清,你想法處理處理這事吧。我全依你的。”

“好,現在你先撤訴。回去我們倆和梅英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