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研究
作者:張長清
摘要 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發展和科學技術的進步,合理規劃利用土地資源已擺到城市建設發展重要地位。城市的高層建築和地下建築工程逐年增多,建築形式、建築結構、建築規模有了很大變化,地下建築的廣泛使用,無疑使地下建築火災危險性增加。因此,加強地下建築的防火安全管理,了解掌握地下建築火災特點,合理消防設計布局,是目前擺在消防和建築、施工、管理單位的重要課題。
關鍵詞 地下建築;火災;消防安全
中圖分類號TU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674-6708(2011)49-0019-02
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發展和科學技術的進步,合理規劃利用土地資源已擺到城市建設發展重要地位。城市的高層建築和地下建築工程逐年增多,建築形式、建築結構、建築規模有了很大變化,地下建築的廣泛使用,無疑使地下建築火災危險性增加。因此,加強地下建築的防火安全管理,了解掌握地下建築火災特點,合理消防設計布局,是目前擺在消防和建築、施工、管理單位的重要課題。
1 地下建築工程分類
地下工程是指,建築在自然岩層或土層中和構築在地麵建築下,由防護功能的地下室建築統稱為地下建築。根據目前我國的情況,按地下建築的使用功能可分為5類:軍用建築、民用建築、交通建築、倉庫建築、公共服務性建築。
軍用建築:包括各類野戰工程,指揮通訊、物資倉儲、火炸藥庫等。
工業建築:包括各類地下工廠、車間。
民用建築:包括商場、醫院、旅館、餐廳、展覽廳、電影院、禮堂、體育場、歌舞娛樂遊藝場所等。
交通建築:包括鐵路隧道、公路隧道、地下鐵道等。
倉庫建築:包括各種地下貯庫、油庫、糧庫、車庫、物資庫、冷庫、資料檔案庫等。
共用建築:包括通訊機房、廣播電台、電視台等。
2 地下建築的火災特點
2.1當發生火災時,地下建築出入口已成為排煙口
地下室內空氣的供給完全依賴於出入口,由於地下室內空間體積有限,火災發生時室內很快被煙霧充滿,至使燃燒緩慢,短時間內處於不充分燃燒狀態(熏燒狀態),隨著燃燒範圍的不斷擴大與地麵的聯通口就成了外部空氣的進入口和排煙口,室內煙和空氣分界的中性帶,隨著火災擴大而逐漸降低,最後出口形成了煙囪效應。致使消防撲救人員很難接近起火部位,進行火災搶救作業。
2.2地下建築火災煙霧大
火災時發煙量與可燃物物理化學特性、燃燒狀態、空氣充足程度有關,火災陰燃時發煙量大,明火燃燒時發煙量小。地下建築火災特點,一般是空氣供給不足,溫度上升開始較慢,陰燃時間長,發煙量大。如:地下建築中一間15m2的房間,其火災荷載約25kg/m2(折合木材),在300℃時,燃燒發煙量可以達1 300 000m3。以建築物淨高3.5m計算,1 300 000m3煙量可使37萬m2的工程全部被煙充滿,而地下建築由於無窗無自然排煙條件,發生火災時不能象地麵建築那樣,有80%的煙可以由破碎的門窗散到大氣中區,而是大量的滯留在建築物中,而且燃燒中還產生各種有毒氣體直接危害人員的生命安全。
2.3地下建築人員疏散苦難
1)由於地下建築無外部空間,火災時,逃生的出口和方法比地上建築少。地下建築人員逃生路線由於火災現場情況的複雜性,往往隻有一條,火災時人員的逃生方向也是火災煙霧往上擴散蔓延的方向。人員的入口,又是煙的排出口。所以人員要疏散到安全區域,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必須逃到地麵上,而煙的擴散速度一般比人步行速度快,經測試證明:煙的水平擴散速度一般為0.5m/s~1.5m/s,煙的垂直上升速度比水平方向快3~4倍。由於煙氣影響會給人員疏散造成嚴重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