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建築節能現狀的分析及思考探究(1 / 2)

理論研究

作者:武堂斌,賈豔麗

摘要 能源是發展的動力,是我國貫徹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表現,目前,我國的已建成和新建的建築基本都屬於高耗能建築,能源浪費嚴重,本文針對我國目前的建築節能設計、法律法規、創新技術等方麵的現狀,提出一些應對措施,以供改進我國高耗能建築的現狀參考。

關鍵詞 建築節能;現狀;措施

中圖分類號TU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674-6708(2011)49-0054-02

隨之社會的飛速發展,各國能源消耗逐年增多,全球的可利用的能源季極度緊張,能源的供需不平衡,節約能源作為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課題之一,據報道,目前每年我國建成的建築麵積超過任何一個發達國家的年建築麵積,而我國每年每單位建築麵積的能耗量卻高達發達國家的2~3倍之多,我過已建成的建築中基本都是高耗能建築,就是新建的建築中絕大多數也都是高耗能建築,因而,提高建築節能對改善我國建築現狀有著極其重大的現實意義。

1 我國建築節能現狀

1.1建築節能設計缺陷,施工時不重視節能

目前我國節能設計標準和發達國家相比仍有一定距離,我國大部分采暖地區的圍護結構熱功能與相近氣候的發達國家差距較大,按傳熱係數來看,外牆是他們的34倍,外窗約4倍,屋麵約3.56倍;從門窗空氣滲透來看,卻是他們的5倍左右。現在發達國家的住宅實際每年采暖能耗大約為每平方米7.57kg煤的標準,而我國每平方米都能達到13.5kg,超過發達國家的1.5倍。經研究表明,由於外牆屋頂窗戶保溫隔熱性差,這些能量大部分都損失掉了。另外,建築施工時,施工單位對節能並不重視,仍然按傳統方式施工,也是建築節能如今仍得不到實現的重要原因,所以現如今必須對建築節能設計實踐進行大範圍的改造。

1.2建築節能配套法律法規不完善

雖然我國已經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但並沒有製定出建築節能有關的法律法規,因此,建築節能基本還是無法可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的標準來進行節能設計,基本可以達到節約50%左右能源的目標,但是,自此標準公布的十餘年來,確實能夠實施的,還占不到新建建築裏的20%,主要原因是大多地方政府未對此給予高度重視,政府也沒有把建築節能放到事關全局的高度進行指導。

1.3中央對建築節能創新技術的支持不夠,可再生能源的應用進度緩慢

我國的建築節能產業正在處於起步發展階段,技術水平不夠高,創新能力也比較弱,國家在這方麵的技術開發與創新支持力度也不夠。研究表明,我國目前是世界上最大的生產太陽能光伏電池的國家,但產品80%都進行出口,國內建築業應用的比率很低。原因就在於太陽能熱水器和建築一體化設計至今尚無標準,其實早在2005年,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就已經組織起草了《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推廣在建築中應用可再生能源,但相關部門一直沒有重視,至今仍在試點階段,停滯不前。

1.4與發達國家比較,我國建築的總耗能與之比較存在很大的差距

比如,拿保溫隔熱來說,我國北方城市使用的保溫隔熱材料性能較差,外圍結構的外牆和外窗是由一個很大的漏風問,題而發達國家的建築標準是比較高的,使用複合材料且密封性能好,因此,我國的建築總耗能是外國建築耗能的3~4倍,建築的能源節約是一重要課題,另一不可忽視的、常見問題就是采暖問題,我國的取暖係統還是很落後的,大部分地區還是采用了比較傳統的采暖係統,這些係統的管道是通過串聯方式連接在一起的,這就存在一個問題,居民用戶是很難控製熱量的多少的,這樣下去有一些不必要的能源就會損失,甚至居民用戶投入大量的金錢,嚴重影響人們的節約能源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