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這幫人不是我們市公安局裏的人,隨後才知道,他們是某個區分局的人。
麗梅被黑衣人帶走,我現在又被關進了不知哪個分局裏的看守所中。我要求與上級通話,這分局的人特別拽,硬說我是什麼入室行竊乃至強奸未遂的嫌疑人,沒享這般待遇。
我當時給他們氣爆了。
時間就這樣焦急的過去了兩天,我什麼事情也做不了,他媽的我這麼個忠於職守的刑偵警員,還是市公安局特案刑偵隊的人,竟也有被自己人抓來蹲牢子的時候。
第三天的時候,一個長得凶巴巴的警察來到我的麵前說:你可以離開了!
你媽的!想抓就抓想放走就放走。估摸現在這回他們知道了我的底子了吧。這回是市公安局局長史青雲親自來到這裏,證明了我不是個冒牌貨。
同時,這小分局裏的相關責任人也挨了批評,誰知,他們不受,卻說他們也是接到報案電話才來抓人的。現在,這小分局已經整理好了所有的資料和證據。
我雖然被史局長保釋,但仍然在其案件的嫌疑人範圍內。
也正因為我們警察辦案講的就是證據,可惜我和麗梅這一次行動沒有向上麵提示,包括史老大也是後來才知道的。
這事全由我們刑偵隊私下決定,現在呈現在大家眼裏的就是,我私闖了別人的住宅,利用催眠藥進行犯罪。然而麗梅,如今也不知其蹤,我們十分擔心。
所謂王子犯法庶民同罪,我甚為刑警,於是也迫於大眾的壓力,先行停職。
眼下整個刑偵隊就剩下嚴城屠武還有李傑。
表麵上停了職,可我還是偷偷的參與其中。開會的時候,史老大也破例加入。
案件中有著太多的疑點。我和麗梅前去本是要從鄧護士長口中套出有用的信息,誰知她卻將錯就錯,在我離開大廳之際,麗梅人竟然被劫走。待鄧護士長醒來之時,我便落了圈套,被自己人帶走。
可是,他們是怎麼知道我和麗梅的來意。況且當時隻有我們刑偵隊幾人知道,包括現在也是,除了史老大。
會議開了一半,嚴城的電話又響了。
嚴城沒有做聲,待對方發話。
為了讓大家聽得明白,嚴城開了免提。
對方:現在,我們手上可不止兩條人命了。
一定是,對方的意思一定是指麗梅現在就在他們的手上。
嚴城依然沒有說話。
對方:你們獨立特行的刑偵隊,考慮的怎樣了?我們的忍耐可是有限的。
看來,他們鐵定是要我們折服了。
對方正利用了我們刑偵隊是獨立行動的,很多事情除了自己人就沒誰知道了,行動之中若出了問題,有證據才能調兵遣將,其他的都是空氣。
現在,我們對大廈那頭的人沒有證據,自然不能貿然行動。而他們卻不同,我們的人在他們的手上,若被害了性命,也隻有我們自己人知道,沒有證據,總歸拿他們沒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