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看,我讀給你聽,聽完之後你再簽。”說幹就幹,劉嘉怡拿起契約書讀:
“顧文與劉嘉怡共同生活期百不準。
第一:不準喝醉酒回來。
第二:在兩人共同活動的地方不能赤身。第三:不能未經允許進入對方房間。
………………
第一百條:兩人合住期間不能帶陌生人回家。
劉嘉怡憋著氣,終於把它給讀完了。整整兩大頁紙啊!
“渴吧,先喝口水先。”顧文把一杯水遞給她。“渴死了,謝啦!你還楞著幹嘛,趕快簽啊!”劉嘉怡喝了口水,用餘光看見顧文拿這契約,但好像不想簽。
“我是不會簽的,那麼多怎麼可能做得到,有些根本就是小事,沒必要。你看就像這一條:不許對對方產生非分之想。這沒有必要吧。你又不會對我怎麼樣。”
“你覺得不需要,我覺得非常需要。雖然我不會對你怎麼樣,難包你不會。就像剛才差點就……”
“我剛才是逗你玩的,你長得又不怎樣,脾氣更糟糕。我才不會看上你呢!”
“你……你……那你還怕什麼?簽啊!”
“有什麼好怕的,簽就簽咯!”
顧文和劉嘉怡在契約書上簽上自己的名字。
看著劉嘉怡拿著契約書高興的樣子。顧文心想:真是個傻丫頭,如果我真的想欺負你,簽了名也沒用啊。總有一天,我會讓你心甘情願的。
劉嘉怡因為顧文願意簽名而感到開心,拿著契約書向房間走去。可是問題來了,這是顧文家,她的房間在哪?難不成要和他同睡一張床?不會吧?鼓起勇氣問:“哪個喝,今晚我睡哪啊?”
“當然是睡房間啊!難道你要去睡廁所啊!你喜歡,我不介意!的哦!”
劉嘉怡努力告訴自己要忍,要人。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哪個,我的房間在哪?是這個還是?”劉嘉怡指著顧文的房間問到。
“雖然你願意跟我公用一個房間,但我不願意。跟我來吧!”
顧文帶劉嘉怡向客房走去。“房間有點小,你就將就著用吧!”顧文溫柔說,
這房間完全和自己的一樣嘛,潔白的牆上掛這一幅畫,窗前掛了一個風鈴。桌子上擺了基本她平時愛看的漫畫。“改天回家把音樂盒拿來就更好了。”
其實這些東西,顧文從那天在醫院說要跟她結婚時就開始準備了,因為他知道她怕生,去到陌生的地方會睡不著。正因為如此他才讓她來客房睡,因為自己的房間太大,怕她不習慣。客房跟她以前的房間差不多。
真的,劉嘉怡那晚睡得很香。沒有一絲的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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