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問我為什麼要搬出家、去到那麼擁擠不堪的出租屋寄人籬下,我會坦誠相告的。
這麼久以來,隻有黃大哥那麼問過我,所以我隻告訴過黃大哥、我離家的原因。
具體因由,該要從2、3年前說起。
2015年10月20日,重陽節前的一天。
18點23分,我在加班。這個加班,我覺得是可有可無的,但是辦公室的主任說要我幫忙打幾個字、然後發郵箱給他,所以我還是義無反顧地加班了。在這期間,朋友打來電話、讓我加完班過去一趟、說請我吃飯。
20點15分,我加完班,果斷去了朋友家。在那裏,我捧著一個飯盒默默地吃飯,然後在朋友的介紹之下、認識了一個女孩。那個女孩,就是我朋友一直說要介紹給我的老綿。
在朋友的見證之下,我和老綿交換了聯係方式;在朋友的慫恿之下,我送了老綿回家。那時候我就覺得:老綿是我很早之前見過、而且覺得很奇怪的女孩。
22點43分,我如約出門、和大閨女一起吃夜宵,然後和3個朋友碰麵、去到羅浮山下、打算趁著寒風登高。
在那寒風飄飄的夜裏,星星竟然比任何時候都要燦爛、比任何時候都要繁多。我們5個人都是第一次見到那麼誇張的星空,我們都是震驚的。
我們挑著電筒冒著危險登頂,又在山頂的茅房邊上看恐怖片等到天亮,終於在寒風中看到了不算壯美、也不算普通的日出。
2015年10月21日,重陽節。
7時48分,我和大閨女以及另外3個人結伴下山。那3個朋友起哄、問我和大閨女是不是打算明年兩個人一起來登高,我說不是、還說我是單身狗正愁沒處找對像。
就是這麼樣,我和大閨女在羅浮山和那3個朋友的目光之中,確定了不是情侶關係的關係。
在隨後的日子裏,在祖父母和父母的壓力和手段之下,我和老綿的關係發展很快。快到什麼程度呢?快到我和老綿相識僅僅5天、我們就先後見過了雙方的父母,然後相識僅僅15天、我們雙方的父母就見麵要商定結婚的事宜。
我覺得吧,那段日子、因為不想勉強老綿、也不想忤逆家人的心願、我過得既開心也愁苦。所以,我至今都記得發生的諸多細節。
鑒於那些細節跟主線劇情沒有直接關係,我就暫時不說吧。
2016年2月21日,我跟老綿結婚了,雙方各擺128席,可以說是人生中的一大盛事。
說是盛事,隻是我和老綿以及雙方家人的盛事而已,跟其他的很多人、甚至跟大閨女其實都沒有什麼關係。
既然是我的盛事,請允許我略作回憶。比如說:接新娘前我和父母親戚們一起拍照、接新娘時我的兄弟們跟老綿的家人們鬧了很多笑話、接新娘後我和老綿都要按照習俗跪拜一番,還有正日的設宴、敬酒、敬茶、回門、返禮、蜜月旅行,差不多就是這些了。
2016年4月17日,老綿告訴我說、我們準備要做爸爸媽媽了,我激動得整夜睡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