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論殺人的境界 痛苦源於快樂(1 / 3)

劉迦直接用手震脫那老婦雙臂,血湧如潮處,讓四周人群立時嘩然。

說到此,咱們暫且在這裏聊聊殺人的境界。

這世上用大鐵錘把人砸死的,那絕不是高手,誰都知道玩大鐵錘的人靠的就是那肱二頭肌和胸大肌的塊頭,且不說其修為境界,單是看那兵器的形狀,像個南瓜東瓜似的,這世上有用蔬菜殺人的嗎?你有見過誰做那蔬菜超人的嗎?不僅毫無品味,但看其滿臉橫肉、目光呆滯,那能算是修真者?有如此頭腦簡單四肢發達的修真者嗎?這種人在書裏麵的出場,一般是為主角陪襯的,以其愚蠢反襯主角的機靈,以其笨拙反襯主角的瀟灑。所以,倘若哪位哥們兒欲行俠仗義,切不可拿一隻大鐵錘在手上,否則就算你除暴安良、劫富濟貧,最多也就落得個俠盜的稱號,盜字未除,後患無窮。將來沒準兒會遇上哪個好事的兄弟,吃飽了沒事幹,看你不順眼,口誅筆伐、翻案定罪,寥寥數筆即將俠盜變成劫匪,那時的落寞與瀟澀可想而知。

也有人拿大砍刀的,這兵器比較常用,但別忘了這種人一般都是屠夫形象……你到底是想成就萬古流芳的美名,還是想賣豬肉?你看那所有的書上,描述一個人拿大砍刀時的情形,什麼“金環鐺鐺作響”、“刀背虎虎生風”之類,那是大俠的形象嗎?那是雜技團的小醜啊。倘若你自甘墮落,不思上進,拿拿大砍刀也不妨。以這種兵器殺人,傷口零亂破敗、招式單一缺乏變化,連被殺者都會以不屑的眼光嘲弄兵器的主人,你那手中利器還拿得出手?不如就用這刀挖個坑把自己活埋了吧。

也有人拿劍的,對了,劍是兵中之王,品味極高,儒雅非凡,卻不可小覷了。一般而言,好的劍總是極有特色,如金蛇劍、玄鐵劍、化神劍之流,這些劍從色彩的層次、造型的考究、曆史的悠久上都充分體現了主人的文化品味,起碼能特立獨行、與眾不同。你看那小說之中,單是講這些劍的來曆,都會花上千把字的篇幅,一方麵映襯了主人的境界,另一方麵也為作者多帶來些字數稿費,可為名利雙收,你情我願。但用劍者也有反其道而行之的,專選那種其貌不揚的,比如什麼鏽跡斑斑的、殘缺不全的、甚至是木頭劍,以物極必反的道理去追求那神物自晦、大巧若拙的更高境界。但不管如何,用劍殺人,自有一種風韻與灑脫,就算不小心被人殺了,後人也會為你樹碑立傳,說你是因為劍中有情而死於蒼桑的意境,並非本事不濟而被人用彈弓幹掉。

像劉迦這樣妙手空空,連兵刃法器都不用,舉手間便殘人肢體、殺人於無形者,那又是另一層的境界了。雖還算不上談笑間讓對手灰飛煙滅,起碼也在動念的刹那便可決定惡人的生死輪回,省去抽刀拔劍諸多影響形象的拖泥帶水,大有王者霸氣。但他所用之術,畢竟有名,有名即有招,有招即有形,有形既有破綻,有破綻便能為人所製。

是以他剛震脫對方手臂,正欲順手將林思琪拉回,兩道劍光已疾馳而至,欲將其長臂從中斷掉。他避無可避,隻好回手將那劍光收去,人卻已閃至林思琪身邊。林思琪本自恐懼,然見劉迦起落間已化險為夷,又複驚喜交加。不禁也將那激光劍拿出來,立在劉迦一側。

劉迦傳音給她:“這裏高手太多,如有逃命機會,你先走,別管我。在這一界,能致我於死地的人,想來也不多。”林思琪一怔,搖搖了頭,低聲道:“大混元,咱們死在一起塊兒吧。”劉迦心中一急,傳音罵道:“一起死這種做法是最傻的,我以前看的小說裏麵,主人公都是因為感情所致,想死在一起,結果一個都沒能逃掉。咱們可要一起活,你先走,我斷後。”林思琪聞言,見他信心十足,也暗暗點頭。

忽然眼前一恍,一個身形的年輕人已立在戰場中央,這人西裝革履,與劉迦穿著甚為相似。他人剛定下來,立時對劉迦笑道:“這位兄弟,看你的穿著打扮,像是從發達社會出來的修行者吧?在下白天成,不知閣下如何稱呼?”劉迦微微一愣,見此人甚有涵養,立時說道:“我叫劉迦。”

白天成微微一怔,奇道:“可是在商闕星將摩巫氏變成凡人的那個劉迦?”劉迦點點頭,笑道:“是又如何?你認識我?”白天成臉色猛然一變,冷冷道:“我剛才一直在觀察你,總覺得你像摩巫氏給我描述的樣子,沒想到你果然是那人。我妹妹修行幾千年,被你一朝廢掉,這筆帳卻如何了斷?”劉迦聞言暗驚:“沒想到這裏還有仇人之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