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總是充滿那麼多的艱難坎坷,也會遇到那麼多的誘惑,我們每個人,都需要理智地選擇,時時回頭反思,看看自己所走的路,有沒有偏斜,隻有這樣,才能穩穩地走過來,不會被沿路的磨難絆倒,也不會被陷阱吞沒,人活著,是多麼幸福的事,學會珍惜、把握,不要誤入歧途,才能擁有明智、快樂的人生——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十三條規定:“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誌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周長天因貪汙受賄、殺人罪等數罪並罰,被判死刑。
沈城因殺人罪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孫秀犯故意殺人罪,因受害在先,判十年有期徒刑。
於貝兒故意殺人未遂,判三年有期徒刑。
胡婷犯間接殺人罪,但因胡婷積極投案自首,並積極配合警方破案,戴罪立功,法院判定,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遠處,陵園的晨鍾敲響了,一聲聲渾厚、幽長的鍾聲驚醒了沉睡的大地,迎來了東方新的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