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區域自治製度得到了西藏各族人民的衷心擁護
特稿
作者:許萬虎
近年來,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圍繞發展和穩定兩件大事,依法行使職權,不斷推進民主法製建設,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力,為助推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和社會長治久安提供了有力保障。日前,西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白瑪赤林就此話題接受了記者專訪。
記者:過去一年,西藏自治區人大在哪些方麵進行了重點立法?
白瑪赤林:立法是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的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過去一年來,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製定法規6件,審查批準1件,完成全國人大14件法律草案征求意見和農村金融立法調研等工作。
我們加強了重點領域立法。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製定無線電管理條例,對無線電頻率、台站、安全、發射設備等方麵的管理作出規定;製定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辦法,重點規範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代表性項目名錄、傳承與傳播等內容,確立文化主管部門職責、非遺代表性傳承人考核獎勵製度;製定誌願服務條例,對開展誌願服務活動、保障誌願者和誌願組織的合法權益等方麵作出規範;審查批準拉薩市城市綠化條例等。
為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製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切實規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和工程監理單位的安全監理責任;製定防雷減災條例,在雷電監測預警、建設防雷工程和加強災害風險評估、應急救援等方麵作出規範,進一步推進防禦和減輕雷電災害方麵工作的開展; 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製定國防教育法辦法,明確規定國防教育的職責、對象、內容、形式和保障。
記者:過去一年,代表工作有什麼新起色和新亮點?
白瑪赤林:這個問題主要有三個方麵。一是進一步打造代表履職平台。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認真總結日喀則市“代表之家”創建推廣經驗,有計劃地組織代表115人(次)參加調研視察、執法檢查等活動,不斷擴大代表對常委會及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相關工作的參與。注重增加基層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人數並聽取吸收提出的意見和建議,為做好人大工作奠定更加堅實的民意基礎。
二是進一步增強建議辦理實效。自治區十屆人大二次會議代表提出的344件建議,所提問題已經解決或列入計劃逐步解決的分別占建議總數的45.34%、27.33%。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著重在加強重點督辦、推動辦理公開、強化跟蹤問效上下功夫,對自治區十屆人大一次會議代表建議辦理情況進行跟蹤檢查,督促政府部門將承諾2至3年內解決的81件建議中的69件予以解決或正在解決之中,總的落實率達85.19%。對自治區十屆人大二次會議代表提出的建議,選擇事關全區工作大局和群眾切身利益的60件建議,組織部分人大代表進行重點檢查,促進辦理質量不斷提高。
三是進一步提高服務保障水平。建立常委會組成人員聯係代表製度,每位常委會組成人員聯係3名基層自治區人大代表,通過多種方式了解代表的意見建議。加大培訓力度,進一步提高代表履職能力和人大幹部素質。通過情況介紹、寄送資料、贈閱刊物等形式,不斷深化和拓寬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記者:自治區人大在維護穩定方麵有哪些新作為?
白瑪赤林:首先我們積極進行維穩督導。按照自治區黨委安排,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部分領導在重點寺廟和有關地區進行維穩督導,3位常委會副主任在三地(市)開展為期半年多的教育實踐活動督導,全體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領導在各自聯係點認真指導教育實踐活動,積極促進區黨委十項維穩措施的貫徹落實。常委會組成人員多次利用深入基層調研之機,有針對性地檢查指導駐村工作隊和村黨支部第一書記工作,督促抓好平安鄉村建設、“先進雙聯戶”創建評選、加強“六五”普法、深入開展反分裂教育等工作,紮實做好當地維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