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的一個星期過得並不平靜,命案接連發生,相同點都是死者都先被猛獸咬斷喉嚨,然後被火焰焚燒,現場可看出火勢很猛,卻沒有蔓延。江城跟老農中隊長一起不分白天黑夜的辦案子,把自己熬成熊貓,卻一無所獲。慕瑾則被蒙在鼓裏,在學校裏過了無憂無慮的一個星期,直到周末才想起案子的事來。她給江城打電話找到警局,看到那家夥人不人鬼不鬼的樣子大吃一驚,愧疚之餘硬把江城押回國安局給他分配的單身宿舍,煮了碗麵條給他,硬按著他讓他睡了一覺。
江城抱著被子躺在沙發上,雙目緊閉,眼圈烏黑,就是天塌下來估計也驚不醒他,慕瑾看著沙發上這隻讓人聯想起金毛獵犬的龐然大物,長歎——自己果然是被拐上賊船了。
江城估計這些天都被案子整魔怔了,回家休息居然還帶著卷宗資料,慕瑾打開檔案袋簡單的瀏覽了一下,發現裏麵夾著張紙,上麵是江城寫的案情分析。
相同點:1都被咬斷喉嚨而且焚屍,2都去過步行街。
下麵還有很多,一整張紙都被細密的筆跡填的滿滿當當的。慕瑾腦中靈光閃過,一個假設已經被她確立了起來,這個假設讓她打了個哆嗦,心裏說不出的難受。她翻出第一個受害人的資料,迅速的瀏覽著。
小混混——在步行街收保護費……
慕瑾垂下眼睛歎氣,看來是真的了,不過她還需要再確認一下。
隻要有一丁點可能,她都想否認這個假設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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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幾天陽光很好,蘇蘇甚至不用穿很厚的棉衣。他在步行街幫花店阿姨賣花,幫小吃店叔叔收拾桌子,每天都能吃飽,還能拿到些錢。
更重要的是,他有汪汪陪著。
“汪汪,你看,這是那個姐姐給我的漢堡,很好吃的!”蘇蘇拿出那個好心的大姐姐給他的漢堡,小心的打開包裝紙,把裏麵的雞肉拿出來給汪汪,“雞肉給你,我吃外麵的麵包就行了!”
汪汪偏過頭,表示自己不想吃。蘇蘇看著這隻陪伴他多時的大狗,露出心疼的神色:“汪汪,你怎麼就是不吃東西呢?天這麼冷,你不好好吃東西怎麼能行呢?”
汪汪聞言扭頭定定的看了蘇蘇一會兒,不想小男孩眼眶裏漸漸有了亮晶晶的液體,它無法,隻好叼起一小塊雞肉吞下。
蘇蘇見汪汪肯吃東西了,這才放心,開始吃飯。他沒有注意到汪汪悄悄走了出去,在一個無人的角落裏“哇”的一聲吐了出來。
那些食物……它實在是無法消化,即使吃下去,也必須要吐出來。
陽光很好,汪汪找了個陽光能照到的地方,趴下來曬太陽,一隻金毛獵犬領著兩隻小金毛跟在主人身邊嬉戲。兩隻小金毛很可愛,腳還軟著,走路歪歪斜斜的,卻總是不安分的打鬧。最後主人實在是受不了這兩個小家夥了,隻好俯身抱起兩個小家夥,把它們裹進外套裏。
汪汪看著那個人類,那是個慈眉善目的老人,那隻剛做媽媽不久的金毛獵犬估計是他安詳晚年的夥伴。汪汪忍不住想起它的那個主人,那個活潑可愛的小女孩兒,它至今還記得那張玫瑰花瓣一樣的臉兒。
汪汪不是狗,它記得父母說過,它是一種叫禍鬥的妖怪。它在人間出生,長大,父母喂它鬆枝燒成的炭火,管它叫“嬌嬌女”。
或許,可以叫她。
快樂的生活並沒有持續很長時間,她的父母在她百歲時死了,她自己一個人在人類中流浪。她不敢太親近人類,亦不敢化作人形,怕被識破,在人類看來,禍鬥是不祥之獸,見到了家裏就會有火災。她逐漸覺得孤獨,身邊沒有同類的陪伴,別的妖怪也不想搭理她,無意的一次,她找到了一個雄性的同類,他們順利成章的在一起呆了一段時間,當她發現自己有身孕時,她感到喜悅,然後悄悄地離開了。
她早就知道那隻雄禍鬥並不是能陪伴一生的存在,她跟他在一起,隻是想要一個孩子,孩子有了,她自是會悄悄離去。
可是生活的艱辛超乎她的想象,肚子裏的孩子需要大量的食物,可是她獨身一人在陌生地方怎麼才能找到足夠的食物?她後悔過早離開,卻也無法,隻能自己一個人默默承受。有一天她在街頭昏倒,醒來時卻發現自己躺在軟墊上,麵前放著一大碗肉骨頭,旁邊蹲在一個粉雕玉琢的小女孩,正含著棒棒糖眨著大眼睛看她:“好髒的狗。”
小女孩叫來傭人,把她按進水盆裏。禍鬥食火,生性畏水,她嗷嗚叫了一聲就又昏了過去。
她就在小女孩家住了下來,小女孩的父母都是生意人,一年到頭在國外亂跑,把小女孩留在空曠的別墅裏,隻有一個女傭為伴。她被從街上撿來,成了小女孩新的夥伴。小女孩很喜歡她,什麼好吃的好玩的東西都喜歡與她分享,她雖然不能開口說話,卻盡心盡力的照看著這個小女孩,她總是忍不住想,如果自己也生個女兒,長大了能化成人形時會不會跟這個女孩兒一樣可愛?
生活似乎越來越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