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但其中有一個標準,可以用來檢驗他的判斷,那就是凶器。沒有凶器,就不會是自殺——古人的律法是這樣認為的。死者的手上什麼都沒有,也沒有能幫助發現凶器的任何痕跡。死者是向前倒下的,一直手臂壓在身體和礁石之間。另外一隻——右手臂——垂在礁石的邊緣,正好在臉的下麵。血順著這隻手一直流下去,落在海水裏。如果有凶器存在的話,一定是這裏。知秋脫掉鞋子和襪子,把袖子挽到胳膊上,小心謹慎地在水裏摸索起來。水麵距離礁石底部約有一米半。他每一步都很小心,生怕自己踩到鋒利的刀刃上。就在這時,他的手突然碰到什麼東西,既硬又銳利。知秋以手指輕微劃傷為代價,撈出一個足以割斷喉嚨的剃須刀,那把剃須刀已經有一半埋在了沙裏。
那麼,這就是凶器;自殺似乎就是問題的答案。知秋站在水中,手持那把剃須刀,擔心在它的濕潤表麵上留下指紋。如果是自殺的話,上麵應該沒有指紋,因為死者戴著手套。問題是,他為什麼要這樣小心防備呢?如果想要謀殺,戴上手套是合情合理的;但自殺就不必要了。知秋決定先用手帕把剃須刀擦幹淨,暫時不考慮這個問題。
無情的潮汐就要來了。他還應該做什麼呢?是不是應該搜索一下口袋?知秋不比福爾摩斯,不可能把屍體拖到的水位線上麵。當屍體被海水移動了之後,就是警察的工作了。但萬一死者的口袋裏有紙質的東西,水會把它衝模糊的。知秋謹慎地摸了摸死者的上衣口袋——他顯然太愛這套衣服了,幾乎沒在口袋裏裝什麼東西。知秋在右邊口袋裏找到了標有幹洗店印記的絲質手帕,還有一個很薄的煙盒;左邊口袋裏隻要一台手機。胸口的小袋子裏裝著一塊紫紅色的絲手帕,顯然是裝飾用的;褲子後袋是空的。知秋的手伸不到褲子口袋裏,除非能把屍體提起來,而他有足夠的理由不這樣做。當然,放文件的也有可能是上衣內袋,但知秋心裏特矛盾,不知道自己該不該去翻;口袋裏全是從喉嚨流下來的血。他找了個借口安慰自己——那裏即使有紙片,上麵的字也早就被血模糊了。也許這是個膽怯的借口,但沒有辦法,知秋就是無法逼自己去碰那個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