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李峰就是葉凡(1 / 2)

“那他為什麼不租一輛車,自己開呢?”

“不會開車,或者他在這裏信用度不夠高。或者……不會的!”

“什麼?”

“我準備說,因為他就沒打算回來。但這不符合事實,因為他買了返程票。除非他是漫不經心才買的返程票,不然的話就的確打算要回來。或者,也許他當時不是很肯定。也許隻是買一張返程票以防萬一,隻是錢的區別而已。但他不可能租一輛車,然後把車丟在那兒。”

“如果他對別人的財物不是很上心的話,他當然可以丟掉,但我又想出了一個原因。如果他開車,就必須把車放在海崖頂上,每個人都能看見。也許他不希望別人注意到自己去了平鐵那裏。”

“這不可能。從海崖上來看,兩個人站在平鐵上談話,已經很引人注意了,不管有沒有車在那裏。”

“是的,但除非你從海崖上下來,走近一點,不然就不會知道他們是誰;相反的,你總是可以查找車牌號碼來求證。”

“這倒是個事實——但在我看來是個很牽強的解釋。不過,就假設它是對的。因為某些原因,林克覺得如果他搭乘火車的話,比較不引人注意。這樣的話,我猜他是順著路走過去的——他不會搭任何人的順風車。”

“肯定不會。不過他究竟為什麼要選那個光禿禿的地方來見麵呢——”

“你覺得他們應該在石頭後麵,樹下麵或者沒用的工棚或采石場裏說話嗎?”

“那不是更正常一點嗎?”

“不,如果你想被人偷聽的話。如果你需要談論秘密,就一定要避開那些枯燥的橡樹、私家籬笆或者花園裏的老度假屋——諸如此類能躡手躡腳爬進來側著耳朵偷聽的地方。你要選擇一個開放場地的中央,或者湖心,或者像平鐵那樣的礁石,在這種地方,如果有人過來的話你半個小時之前就能看到。這讓我想起了一本書——”

“別提書了!我明白你的意思。那麼,在某個時間,李峰過來赴約。怎麼來的?什麼時候?”

“從任何一個地方,順著水邊走過來。時間的話,我隻能說那是當社長,打呼嚕的時候;而且我傾向於他是村莊那個方向過來的,不然的話他就會看到你了。他要是知道附近有人躺在那兒,就不可能冒險殺人了。”

“我覺得他真是很粗心,怎麼就沒有在石頭周圍四處看看,以防萬一呢?”

“是啊;但他沒這麼幹。他殺人的時間已經定在兩點鍾了。那麼他到達平鐵的時間一定在一點半到兩點之間——或者是一點到兩點之間——因為,如果你在那個舒服的小角落吃午飯或者讀書的話,可能看不見也聽不到他的到來。但不可能比一點還早,因為你那個時候環顧了一下沙灘,並肯定從海崖的方向連一個人影都沒有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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