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房東(1 / 2)

“關於這些信件,你有沒有告訴警察呢?”

“沒,我沒有。”郭佳穎很堅定地回答說,“如果他們能好好問我的話,我也不是不會對他們說,但那個胖子顧鵬飛問話時的樣子,會讓你覺得我是個沒有自尊的女孩。所以我跟他說:‘我什麼都不知道,而且你也沒有任何證據是針對我的,除非你把我帶到你那個髒兮兮的警察局,不然你沒理由逼我回答問題。’”郭佳穎一直平穩的口氣開始失去控製,變得急促而又尖銳,“我還說:‘而且這對你一點好處也沒有,因為我對林克根本一無所知,我已經好幾個月沒有見過他了。你可以隨便問誰,更重要的是,如果你非要這樣欺負一個自尊自重的女孩,你會給自己帶來麻煩的,現在你知道從哪裏滾出去了吧。’我就是那麼說的,幸虧我們華夏還有法律來保護我這樣的女孩。”

“她是不是太厲害了?”

在郭佳穎這裏似乎收集不到更多的信息了,知秋對她的印象是“一個普通的拜金女,虛榮得像猴子一樣。”而她的男友看起來是很和善的,而且對於女孩離開林克,他似乎也沒有施加壓力。當然,對於這些偷偷摸摸的家夥,你永遠也搞不清楚,就在他這樣想的時候,郭佳穎的男友看了看表。

“我能先離開嗎?兩點的時候有一場彩排。星期二和星期四,例行公事。”

他離開了他們,走路的步伐既懶散又狂妄。他是刻意提到星期四的嗎,這樣別人就可以注意到十八日星期四,他有不在場的證明?但他為什麼會知道不在證明需要的那個時間段?報紙上沒被允許披露這個特殊的細節,而且真的有必要強調彩排嗎?建立在一支樂隊排練基礎上的不在場證明很容易設立也很容易被推翻。然後他突然想起了一個解釋:警察可能已經問過他上個星期四的活動情況。但可以肯定,他們不可能把關鍵的時間段暴露得那麼明顯。警察們也讚同,知道死亡時間的人越少越好——比如可能會有人刻意為兩點鍾做不在場證明。

知秋和朱誌偉一起回去了,依然不知道他該怎樣判斷郭佳穎的男友。才剛剛兩點十五分,他有足夠的時間去進行下一步的新計劃,我已經想好了這個新計劃。他把一些衣物裝在手提箱裏,要去會一會林克的房東。

那座寄住的寓所看上去很廉價,為他打開門的就是林克的房東。他裹著一身睡衣,腳上穿著綠色的拖鞋,脖子上還戴著一串很粗的金項鏈。

“早上好,”知秋說,“我想找一個房間。”

“你是專業的?”

他很想回答“是的”,但這樣又不保險。房東似乎不知道專業這個詞除了用在舞者身上,還可以形容偵探。不過,知秋在這裏越來越知名了——他可不能指望永遠隱瞞自己的身份。

“不是的,”他說,“我不是舞者。其實,房東,我就是上個星期發現林克屍體的那個人。我一直住在輝煌大酒店,但那裏實在太貴了,我想如果你的房間還有空餘的話,也許我可以搬到這裏來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