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令牌升級
這韓夢琪原來居然是前戶部尚書韓樂成的幼女,十年前韓夢琪才五歲,被其母親偷偷藏在床底下,躲過一劫。可是一個五歲的孩子,又該怎麼生存?最終顛沛流離之下被人販子賣到了教坊之內,前不久才被再次賣到這裏,成了這裏的清倌人。
剛聽完這丫頭的身世以後,厲千鋒就忍不住皺了皺眉頭。韓樂成不是因為以權謀私,結交異族,圖謀不軌而被滿門抄斬的麼?難道這裏有什麼隱情?可就算如此,十年前的鐵案了,哪有那麼容易翻案啊。而且最重要的是,這個案子如果沒記錯的話,乃是現在的鑾儀衛指揮使譚恒崛起的重要案件,如果要翻案的話,和直麵挑戰其威嚴沒有什麼差別。莫說現在的厲千鋒根本沒有這個資格,就算是有,要得罪這麼一個位高權重的特務頭子,就算是當朝首輔段陽都得思量思量,何況他一個小小的七品官,尤其是厲千鋒現在還在譚恒手下當差。
大魏朝有明文,但凡民告官者需滾釘板,而下官告上官,除了禦史之外,即使查實,若非謀逆大罪,告發者也要受到二十鞭刑。
而且民告官滾的頂板不過是那種雜記表演用的,密密麻麻全是釘子,整體受力麵積很大,即使是赤身裸體在上麵滾一圈也不會有什麼傷害。如果真的有天大冤情的話,自然不會懼怕,可是若是無理取鬧的話,就可將其嚇退。所以說,這樣的規定僅僅就是為了防止一些刁民喋喋不休的威嚇手段而已。
可是那二十鞭刑可就有說頭了。鑾儀衛那些老行刑手之間就流傳了一句話。
“鞭刑二十 ,活見閻王!”
這句話的意思實際上就是這二十鞭刑完全看行刑手怎麼打。手輕的話那就是一個“皮開肉綻”,看著嚇人,實際上將養個十幾天就沒什麼大礙了。可如果是手重的話,二十鞭刑輕則骨斷筋折,重則當場喪命。
這事兒他要管的話那就是玩兒命的買賣!
虧了,他就將麵對一國的特務頭子的報複,他輕則丟了性命,重則生不如死!
賺了,扳倒譚恒,他沒有絲毫好處不說,還必定得到一個反噬上官的“美名”。到那時候,這官場之內誰敢用他?畢竟反噬上官是為了往上爬,那還有人理解,人往高處走嘛。可是以這樣的事由扳倒自己的頂頭上司是為了什麼?義憤填膺?那麼如果有一天你再義憤填膺了會不會把新的上官也幹掉?畢竟官居高位者有誰敢拍著胸脯說自己的屁股後邊幹幹淨淨!
也就是說,隻要他答應下來,不論成敗與否他都是一個裏外不是人的下場。
不是不想管,實在是管不了!
仿佛是在自我安慰一般,厲千鋒如此想到,於是他沒有等韓夢琪說完便有些無情的搖了搖頭,道:“對不起,我幫不了你。”說完從懷中取出一張銀票,放在桌子上,道:“這裏有一張三千兩的銀票,你收下吧。用這筆錢給自己贖身,然後遠離這些是非之地,也別再說什麼報仇了,平平靜靜的過日子吧。”說完便在韓夢琪有些絕望的眼神中,準備起身離去。
可剛跨出一步就被韓夢琪拉住,隻見她咬著嘴唇痛哭流涕道:“大人,我韓家滿門真的是被冤枉的,隻要您願意幫我韓家伸冤,民女願意答應大人的任何條件。”
任何條件?
不由的,厲千鋒望了望韓夢琪那讓人神魂顛倒的身軀,可是最終他還是搖了搖頭,道:“對不起,我真的無能為力。”說完強行將韓夢琪那抓著自己衣角的手臂掰了下去,再一次踏步離去。
他厲千鋒雖然好色,但是卻還沒有達到精蟲上腦而無所顧忌的程度,而且他心中始終有一個揮之不去的倩影盤踞其中,無可取代。
這時候的韓夢琪卻好像下定什麼決心一般,猛然開口道:“如果大人願意為我韓家伸冤,民女願意告訴大人一個秘密,同時將我韓家的傳家之寶雙手奉上。”
厲千鋒忍不住“哦?”了一聲。
他相信,韓夢琪自幼經曆的一切絕對會讓她的心智比同齡人成熟得多。而在自己多次拒絕之後,她仍然說出這一番話,那就說明她對手頭的籌碼有著相當的自信。她口中的秘密和韓家的傳家之寶,其價值甚至足以讓一名謹慎的特務對自己的頂頭上司悍然出手。
一時之間,厲千鋒忽然很好奇究竟是什麼樣的秘密和寶物居然會有如此之大的誘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