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二:振飛雲鳳雙合葬;馬鳳池商討擴村(1)(1 / 1)

一年後,鄭富國十二歲,馬振飛果然將他送到了三鳳縣鄭家的店鋪。鄭有才死後的十多年裏,鄭家的生意已經大不如前,不僅沒有以前的光景,連鄭有才剛接手的時候都不如。很明顯,樹倒猢猻散,鄭有才生前在生意場上通過各種手段巧取豪奪,尤其是跟當時知縣打成一片,倚仗官府作威作福,得罪了無數的人。如今,鄭有才去世多年,當年被他得罪的人自然不肯放過這等良機。於是,牆倒眾人推,眾人聯手,集中所有資源將其偌大的商業帝國硬生生推到。到如今隻剩下區區三家,這還是陳孝乾在苦苦支撐。

鄭富國的到來並沒有給鄭家的生意帶來什麼實質性的幫助。畢竟,他還很小,一切從頭開始。因此,陳孝乾囑咐他和自己的兒子一起從夥計跟班開始做起。“富國,如果你現在想做掌櫃的那也由得你。但是,如果你想服人,就必須依靠真本事從最底層開始一步步打拚上來。我想,到那個時候,所有人才會服從你。”這是馬振飛對鄭富國說的唯一一句話。鄭富國銘記於心。他是這麼記住的,更是這麼做的。他從搬桌子放凳子掃地擦桌子這最基本的活兒開始到熟悉菜單能夠讓客人隻說一遍便能夠把十多樣菜譜都記住的夥計,再到能夠察言觀色,對於大小賬目都了若指掌,以及發展到最後能夠形成自己酒樓特色的拿手菜,特色酒等等。這是需要經過無數的血汗更有著無數的屈辱和辱罵澆鑄而成的。當然,這隻是酒樓。其餘店鋪也是如此。鄭富國立誌對恢複父親生前的那般光景——成為三鳳縣商界實際控製人。所以,為了父親、為了鄭家的牌子重新被人看得起,他每天起早貪黑,節衣縮食的努力著,拚搏著。他見慣了有錢人的紙醉金迷、燈紅酒綠;也見慣了街頭乞丐的食不果腹、衣不遮體。對於有錢人,他冷冷一笑:“總有一天我做你的大爺!”對於乞丐,他充滿鄙夷:“生活在這個世界上的廢物!”對於夥計,他極為寬容,對於掌櫃的,卻是極為苛刻。他要掌櫃的做夥計的紅臉,他自己做掌櫃的紅臉。因為他是東家。他的管理就是對所有店鋪都有著絕對的控製權。

漸漸的,他從一位一無所知隻是心中略有墨水的弱冠少年逐漸成長為一位心計深湛、胸有城府的商人。

馬鳳池則是另一光景。他和他祖祖輩輩都一樣,喜歡綠油油的田地、茂密的叢林、藍天裏的飛鳥、碧水中的遊魚。所以,他每天都是歡天喜地樂嗬嗬地跟著父親身後屁顛屁顛地幫忙、學習。不過,他比他父親學的快。因為王雲鳳留下來的所有資料都是他邊學邊實踐得來的。

漸漸的,他也從一位一無所知隻是貪玩的農家子弟成為一位無論學識還是實踐都一頂一的農家好手,尤其是在管理方麵,更是青出於藍而勝於藍。每當此時,馬振飛都會笑罵著:“臭小子!”臉上卻有著說不出的驕傲和自豪。

時光荏苒,一晃眼又是十年過去了。鄭富國二十二歲了。十年的時間,他充分發揮了他的商業天才,充分利用了人性的弱點,將當年僅有的三家店鋪硬是逐步擴張,最後竟然達到了他父親當年還沒有達到的程度,在整個三鳳縣城真可謂呼風喚雨,無所不能。而他,也由當年的少年逐步成為城府深湛的商業巨擘。

馬鳳池整整二十一歲。同樣十年的時間,他在農業技術方麵、管理方麵已經遠遠超出了其父馬振飛。無論做事還是為人,他都能夠令人從內心徹底欽佩。漸漸的,他的聲望已經不亞於其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