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準備了一首很好聽的英文歌獻給大家——《Godisagirl》”
音樂聲漸漸響起,每一個人都從主舞台走向副舞台,給粉絲送著福利。
鹿晗朝著那個方向,有她的那個方向,可是她怎麼會一直低著頭,是不想見我嗎?也難怪,當初你要不辭而別。而現在,在黑夜,再尋你,不後悔。
“諾雪,諾雪,你看,有個朝我們這兒走過來了,你要不要,我給你啊。”瑞軒激動地拍著諾雪的肩膀。
諾雪依舊低著頭,看著黑黑的地,腦海中依舊在憧憬。
“諾雪,來了,我怎麼覺得他一直在看我們這兒呀。”瑞軒忍不住,壓低了聲音說。
來了嗎?怎麼要來?為什麼要來?諾雪一直在心裏問著自己,自己還有什麼資格愛他。
欲望戰勝了排斥。四目相對,夢起夢終夢輪回。
她,就是她!我日日夜夜思念的人兒,我終於找到了她。她的眼中好似依舊閃爍著光,忽綠忽紫,波光閃閃。她的眼睛,就像夏日裏的良辰美景一樣清新可人,可是,對於我,也許缺乏那麼一點熱烈,卻因此最最動人。那點點滴滴的回憶,亦有她的腳步,就在潮濕陰雨的天氣的繁衍著,我心裏的雨應著外麵的雨,惹得記憶裏來時路一片泥濘。那個人啊,我心上的那個人啊,你願乘香歸來,入住我的心房,在我的心房裏,請為我,為你自己燃起一堆柴火,溫暖你我,願意可否?鹿晗的眼角早已被喜悅淚水浸濕,眨了眨眼睛,那滴帶著昨日的憂傷的淚水,落到手中的禮物。唯願,我執著的守候能溫暖你如冰的心田,讓你漸行漸遠的心驀然回轉。
嗬嗬,是他,真的是他。我費盡心思想忘記的那個他,我想邀請到我心房裏入住的那個他。此時就在我的眼前,可我的眼睛裏一片綠一片紫,燈光太強,經淚水折射過的光,一寸寸暈開,可太過憂傷,我又怎麼承受的住?我輕輕拭去眼角的淚水,極力想看清楚他。上帝,給我三秒,就三秒,讓我好好看看他,看看他的鼻子,眼睛,嘴唇……我不貪心,我可以忘掉,但是現在,對不起,我想違背自己最初的意願,我多麼想自私一下,和他在海灘散步,在一片成蔭的樹林裏,在他的懷抱中呢喃,我多麼想摸摸他的頭發,那脆弱易斷的頭發,我多想靠在他的背上,問著他那沁人心脾的香味,憶一憶他過去所受的傷,我多想……我好討厭我自己,我怎麼還能懷念你。我想問問我自己,怎麼還會戀上你。我希望我那些所謂的懷念,可以隨冬風逝去,被撒在天涯海角,這樣,在每一個你到達的地方,都有我在戀著你。
三秒,到了。對不起,我還是不得不放棄最初的那個自己。諾雪的眼神好似一株璀璨的夏日之花,不凋不敗,妖冶如火,承受著心跳的負荷和呼吸的累贅,可怎麼毫無生氣可言。
鹿晗,你知道嗎?你的眉毛,在月華初上之時,天上一彎眉,地上一彎眉,眉目傳情,何其愜意,天地之間織滿的,都是愛的滋味。
諾雪麵帶微笑地凝視著鹿晗,鹿晗的腳步停滯不前,微笑著,仿佛就是這個冬日,暖暖的太陽。
歌已經接入了尾聲,最後一句由鹿晗接唱,鹿晗滿懷深情地,全身的喜悅之情都融入到這句歌詞裏,醞釀著,醞釀著,把以前自己醉的不省人事的字句拋到烈冬深處,隻願現在有個好的開頭——
“Godisagirl~~~~~”,目光傾瀉,未必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