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4】倆師傅(1 / 2)

“這兩把匕首,就是咱們最常用到的。單從外表來看,就能發現它們的區別,一個是要命的,另一個則是用來防身的。”

不知道猛哥在衛生間那個犄角旮旯找出個塑料袋,裏麵布包裏裹著兩把匕首。最長的匕首安振嶼見過,兩次殺人用的都是它,二十餘公分,帶有血槽,焊接著鐵管手柄。說是要命的,那肯定是這把沒錯。另一把折疊小刀,隻有十來公分長,撥開刀刃也就十五六公分的樣子,很像是水果刀,難不成是用水果刀防身?

心中不禁有了蔑視。按照安振嶼的想法,這匕首隻不過是個臨時工具,手槍才應該是最常用的。

“就用這個?應該還有別的吧?”

“別的?沒了。這就是咱們能用到的東西,這個長匕首叫‘血刺’,別看粗糙了點兒,這可是咱們自己製造的。”

“咱們不用槍?”

安振嶼才不管你什麼‘屁刺’呢!他還以為猛哥在跟自己打馬虎眼。

“槍!?你真是電影看多了。你以為在香港?外國?在咱們這裏有什麼比槍更麻煩的?你就TM是個平頭老百姓,帶支槍也是和找死沒什麼區別。那東西怎麼會有咱們的‘血刺’好使?咱這一點聲音沒有,也不會有太大的麻煩。”

話雖這樣說,可猛哥也曾經對這個問題有些詫異。以龍堂的勢力、能力,別說一支手槍,弄長槍也應該沒什麼問題。別說龍堂了,就像鮑海龍這樣的位置,他也有渠道弄來槍,可卻沒人敢碰。

龍堂也並沒有幫規限定使用槍支,隻是‘高層’達成了一個共識,不能碰槍。細算這時間很可能是在96年‘禁槍’之後,而且,還有了一個不成文的規矩,如果因為槍,發生任何事情後果自負,龍堂絕不會伸手援助。

詫異歸詫異,可這不碰槍的好處也確實不少。就我國來說,槍的存在可以關係到整個性質的變化,無論是黑社會,還是犯罪行為,有槍那無疑是罪加一等,性質更是標定為‘惡性’。

安振嶼自然不會想什麼好處和危害,他倒是覺得有槍才牛X,更是有如虎添翼、大力水手的菠菜罐頭的意思。

這龍堂也忒他娘了個圈圈的摳門了吧?說什麼遍布全國各個城市,連槍都不給買!這不是讓小安同學白白的亂琢磨了一場?本還想著,‘有生之年’感受一下“英雄本色”那種槍戰的畫麵,冒充一把‘小馬哥’,看來是沒戲了

對於安振嶼的不悅,猛哥自然是明白原因。“你以後別惦記什麼槍的事兒了,記住了,你能用的就都在這兒了。槍這個東西用處並不大,帶來的威脅可是不小,也不方便。咱們龍堂也有規矩,要是碰了槍,因為槍栽了,那等於是和龍堂斷絕了關係。要是因為別的事情栽了,咱們還有能力撈你,可要是因為這個,那你就隻能在‘苦窯’等死。”

“捅人,這起點在‘傷害’的位置,嚴重了也能弄個傷害致死。要是用槍!那就隻能徘徊在殺人與故意殺人之間。傷害致死基本不會吃槍子,可殺人,想撈你都沒有餘地。就因為這槍的問題,警察、法院也會把你釘死。別瞎琢磨了,那東西是要命的,可不是用來耍帥的!”

廚房裏的吳悅冷冷的冒出話來。

你咋知道我想耍帥呢?這妞眼睛還真是毒啊!一下就猜到我心裏來了,難道這就是‘心有靈犀’?奶奶地,怪好滴!有這個條件可不錯哦!看來日後推到還是有些希望。隻不過,這胸脯要是能整一下,達到D的標準,那就更妙了!

小安同學這次的思維跳躍還算是符合情理,畢竟人家已經把這利害講的清清楚楚。

“哎!猛哥,那上次榆林那把左輪呢?”

這可是安振嶼一直惦記,卻始終沒問出口的。你們既然說不能用槍,那你猛哥不會是偷偷藏著吧?

“左輪?”猛哥先是一愣,而後才想起來:“你沒看我把那左輪別在瘦子的腰裏嗎?”

安振嶼搖頭。

“那左輪可是帶著人命的,讓那瘦子死也不能消停。不然,這事兒怎麼可能會這麼快就消停?”

這有聯係嗎?就算你把瘦子塞進航空母艦裏,可你還是殺人了啊!怎麼可能不追查?安振嶼想不出一把自製左輪,會起到什麼作用。

看著安振嶼那副傻乎乎、瞎琢磨的模樣,猛哥真想起身踹他一腳。好在他是個成年人,懂得在暴怒之時不能喪失理智,還要思考一下原因。

年齡小,閱曆少,這也是無奈。你TM的,和你這豬頭小子要是多呆上幾年,估計我TM就沒法在龍堂混了,更適合到幼兒園裏當老師。

“你不會動腦想想啊?一個普通人和一個背著人命官司的人,警察會是同樣方法對待嗎?心裏拍手叫好還來不及,還會給你盡心盡力找出真凶?你以為警察都是正義到了連親爹、親媽都不認?真TM的比豬頭還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