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章 虐心(感謝潤德先生一百幣的打賞)(1 / 2)

“天哪!不會吧?!還要吃官司坐牢這麼嚴重啊?”

村裏人聽了姚宏偉的話都心裏有點發虛,村裏麵的人哪家沒有打孩子的習慣?

自古以來,大家都信奉一個教條:那就是“棍棒底下出孝子”。

而且還有一句話叫做”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小孩子都是這樣給她(他)三分顏色開染坊,一慣起來就上頭了,一不管教就蹬鼻子上臉了,能不打才怪!

不過他們一般都是打孩子屁股上肉肉多的地方,沒有像許招娣那樣如狼似虎打的那麼狠毒。

所以有的人就覺得有點不以為然。

聽聽,還要搞什麼報警、坐牢,不就是管教自己家的孩子嗎?

俗話說得好,清官還難斷家務事呢,充其量這就是人家的家務事,還這麼上綱上線的,有點太那個了吧?

這就是犯了虐待罪了?

“虐待,虐待個屁!”許招娣憤憤不平地罵到。

要是這樣打一巴掌就算是虐待,那自己小的時候吃的那些苦算什麼?還說什麼虐待!

許招娣覺得悲憤、憤慨莫名:自己不就是從那上麵過來的?

小的時候,她不就是在父親的拳頭鞭子、母親的謾罵、棍棒加鞋底打出來長大成人的?

沒想到輪到她管教小孩,就打不得碰不得了?這不是沒天理嗎?

自己不過才打了死丫頭一巴掌而已,那個死丫頭還裝模作樣這疼那疼的,在人前故意的吧!

看著被楚冬梅嗬護在懷裏的女兒她就一肚子不痛快!還有一種莫名其妙的羨慕嫉妒恨心理!

這個死丫頭!咋她就那麼好命呢?總是這樣招人稀罕,基本上沒有受過一點罪!

其實許招娣的心理確實有點變態和不平衡。

顧凡心的遭遇並不是她一個,小的時候許招娣在家裏也是這樣在自己老娘的磋磨下一步步磨出來的。

許招娣是家裏的老大。

招娣,招‘弟’,顧名思義就知道,這個家庭的父母也是重男輕女的人。

身為農村家庭裏孩子中的老大一般都是最苦最累的。

家務活都是許招娣扛著,從三歲的時候就學習幫助家裏做事情,等她十歲的時候就什麼髒活累活都是叫她去幹。

她的父母還冠冕堂皇地說窮人的孩子早當家,早點獨立鍛煉長大以後對她有好處!

身為兒子的弟弟卻好吃好喝什麼都不要做!

弟弟妹妹她們都比自己命好,享受著父母的偏心寵愛,她隻有眼睜睜的看著。

本來她的性格倔強的像頭牛。父母的話也敢去頂嘴。後來硬生生的在鞭子、棍棒下性子被磋磨下來了。

尤其是有一次她大著膽子頂撞了父母幾句,因為挑戰了父母的威信,結果被父母關在儲藏東西的地窖裏,不給吃不給喝的關了小黑屋兩天兩夜!

從那以後,她徹底服軟了,經曆過黑暗中無助的煎熬和饑餓的折磨,她再也不敢挑戰反抗了!

至於父母說的長大以後所謂的好處她倒是沒有得到,自己老娘的那一套教育方式倒是被她活學活用在自己的女兒身上了!

小的時候打女兒,看到女兒被打的傷痕累累,抱頭痛哭流涕,就好像看到了童年被打得抱頭鼠竄的自己,當然不是同病相憐,而是有一種報複的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