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馬義是隨意逛,所以沒有發現南區公園有什麼不一樣的地方,今他特意留意了一下,果然發現了其中的詭異.因為時間緣故,公園裏仍然遊人不多,可是他總能遇到一些頭發花白的老頭,和一些農民工打扮的中年人,往公園深外走。
他們行動鬼鬼祟祟,神情有點緊張。馬義沒理他們,來到昨他休息過的地方,四處觀望,不一會,一股劣質香水味迎風而來,嗆得馬義打了一個響亮的哈欠。接著身後一個曖昧、嬌揉造作的聲音在他耳邊響起。
“喲,老板那麼早就出來玩啊?”
馬義回頭一看,不認識,他本來想轟她走,但馬上改了主意,掏出一張0元麵額的紙幣,夾在手指間,失足女眼睛亮了一下,然後很職業地道:“老板,二十不夠了,快餐最少也得三十五呢。”
“二十塊向你打聽一個人,足夠了吧。”馬義晃了一下手指間的錢,失足女手伸手想去拿,馬義輕巧避開,失足女眼睛盯著錢,道:“你要找誰,他是你什麼人?你怎麼知道我認識他呢?”
“她是什麼人?嗯,就算我們有一麵之緣吧。至於為什麼知道你認識她,其實是猜的,因為她和你一樣,在這地方出現過,你們可能還是同行呢。”
失足女點頭表示明白,她確實明白了,不過她明白的是,馬義是某個失足女的回頭客,想吃回頭草,卻找不到人啦,“在這公園裏幹這種生意的,少也得有一二十個,其實大家隻是臉熟而已,並不很熟。”
“那就看你有沒有賺到這0塊錢的運氣啦。”馬義著,將菊子的年齡、相貌加上昨看到背影,向失足女介紹一遍,失足女聽了一遍,再想了想,“這人我知道,我記得她臉上的傷疤。”
那個人臉上有傷疤?
失足女點點頭,“她已經破相了,不然她也不會到這裏來做生意,以她的身材,到大酒店裏做,肯定生意很好……”
那個女人不可能是菊子,因為菊子臉上沒有傷疤。馬義相信是自己昨眼花,看錯了,他不再想聽失足女吱歪,將錢給了失足女正準備走人,可能她覺得二十塊錢賺少了,而且馬義的錢好賺,於是她又開始推銷自己。
她已經是老資格的“野雞”了,所以她肚子雖然沒有幾滴墨水,卻也懂營銷的門道。最簡便有效的推銷方式就是如老話所,不怕不識貨,就怕貨比貨,她無師自通,充分利用這個原理,想到了推銷自己的竅門,那就是貶低別人,抬高自己,將客人沒見到的“貨”比下去,達到抬高自己的目的。
“老板啊,你真專一捏,和她玩了一次,就忘不了她,其實她有什麼好的,雖然年輕了一點,身材也不錯,可她是吸毒的,而且她很隨便,為了錢,什麼樣的生意都敢接,身上的三個洞,隻要客人給錢,可以的隨便上,然後賺到錢了,馬上就去買毒品……”
馬義一陣惡心,渾身起雞皮疙瘩,他想甩手而去,可是失足女拉著他衣角,仍然喋喋不休,“老板,我剛出來做不到三個月,而且除了做,從不亂來,身子比農婦山泉水還純淨捏!”
眼看著客人仍然對自己不動心,貌似心裏還想著那個女人,失足女更不甘心了,“老板,我跟你,那個女人,不僅身體很髒,而且心也毒,聽她為了與情夫在一起,竟然讓人殺了自己的未婚夫,可惜她未婚夫命大,不僅沒死成,反而還把她情夫給殺死了……”
“你是怎麼知道的?”馬義莫名其妙一陣激動。他終於相信,自己昨見到那個背影,就是菊子無疑,因為世界上不會有那麼巧合的事,難怪她見到自己會驚叫,逃開。
“這種女人,沒皮沒臉的,吸了一點毒,什麼話不?”失足女一臉鄙視,仿佛自己真的比農婦山泉水還要純潔的樣子。“她經常和我們吹她以前牛逼時的日子,神馬吃香喝辣,住著大洋房,坐著豪華轎車,出入還帶保鏢。她她最後悔的是,沒將自己未婚夫弄死透了,結果讓他有機會報複,殺了她老公,也就是她情夫。不然,她不會淪落到靠賣混日子的地步。”
馬義歎了口氣,看來菊子還在執迷不誤啊!
瞬間,他的情緒跌落低穀,為了掙脫失足女的糾纏,他再掏了三十塊錢給她,失足女接過錢,轉身往樹林裏走去,回頭看到馬義仍然站著不動,於是催他:“快來呀老板,現在人少,這裏很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