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馬義將整個事件的經過詳細了了一遍,然後示意馬光河上前。
“上尉、警官,他叫馬光河,是平山村村民,他就是當時的目擊證人。早上他與死者馬正青上山打獵,在尋找獵物的過程中,馬正青不幸死於李飛白槍下。馬光河要求李飛白投案自,他們不僅不從,還想殺人滅口,行為非常惡劣。這,就是李飛白的殺人凶器。”
馬義著將馬光河手中的霰彈槍交給警官。
“這不是普通獵槍,是管製槍支啊。”
警官接過霰彈槍,仔細觀摩,然後似是自言自語。
一旁的李缸眼看霰彈槍落到警官手裏,他就沒有那麼淡定了,作為警務人員,他當然知道這槍是管製槍支,法律是不允許私人擁有的。但他知法犯法,如果被某個別有用心的人利用,他將非常被動。所以他都做好了拒絕承認這槍是屬於自己的心理準備。
“這槍,是你的?”警官問李飛白。
“不是我的,是我爸的。”李飛白傲然答道。
顯然他還在當自己老子是平山鎮霸王,對縣上來的警察,他根本不放眼裏。
警官看了李缸一眼,李缸猶如換衣服被人偷窺的女支女,不好意思吧,不上,不慌嘛,心裏又挺慌張的。李飛白渾然不知道自己在坑爹,他看到警官看著自己老爸,然後沉默不語的樣子,還以為他也和平山鎮人一樣害怕自己老爸呢。
“你趕快把槍還給我,我可以讓我爸請你喝酒,不然……”
“不然怎麼樣呢?”警官扭頭看著李飛白,臉上似笑非笑。李缸暗暗叫苦,兒子坑爹,當老子的也沒辦法啊。眼前這位警官,他其實不熟,而且目前事態展與自己的預想不太相符,所以他們雖然是同行,但是他可不敢奢望人家會給自己麵子,於是他趕緊上前,一臉諂笑,“兄弟,對不起,對不起,孩子不不懂事,你大人不記人過哈……”
警官麵上表情不變,揮手打斷他的話,“所長同誌,我們十萬火急從縣裏趕來,不是來聽你道謙,而是來辦案的,既然案情有新的變化,我們還是重新開始調查這起案件吧。同時我會上報縣局,讓局裏派技術人員來,到案現場進行調查取證。至於李飛白三人,因為有重大做案嫌疑,所以我們必須先行拘押,請所長同誌配合。”
警官的一番話得不卑不亢,不容拒絕,李缸縱有千般不願意,也隻能抓瞎。警官再意味深長地看一眼李缸,然後向身後招招手,上來幾名警察,將李飛白三人帶走。李缸著急了,拉著警官的人,“同誌,別著急,別著急,我們不能光聽一麵之詞,對吧?老話,窮山惡水出刁民,平山村是我們全縣最貧窮的村,村民們向來與政府關係不融洽,他們的行為就是攻擊政府機關,威脅政府工作人員的安全,他們的話不可信,我們更不應該舍本求末,罔顧政府機關的安危……”
警官揮手打斷李缸的話:“所長同誌,我請你明白以下幾點,一:我沒有完全聽信一麵之詞,所以我才立即、馬上,帶領相關人員,到平山村進一步調查取證;二:李飛白是你的兒子,但是他不是政府工作人員,既使他是無辜的,對方的行為,也隻是針對李飛白,而不是政府,所以請你注意你的措詞,不要混撓是非,危言聳聽。”
李缸頓時吃癟,站在那裏手足無措。
王鎮長腦門也開始冒汗。因為眼前的事,貌似已經偏離了他設定的腳本,漸漸地不可控了。武警上尉則非常鬱悶,因為他接到的命令是到平山鎮處突,據有人持武器劫持人質,衝擊當地政府機關,案情萬分緊急,他不敢怠慢,立即率隊火急火燎地趕來,甚至還帶上了阻擊手,結果案情突然逆轉,劫持人質的歹徒成了見義勇為的英雄,而被劫持者,則成了殺人謙犯,特麼滴這算神馬事!?
上尉眼看沒自己什麼事了,於是與警官打聲招呼,然後一聲令下,所有武警全體撤退。
警官則讓馬義他們帶路,趕往平山村。李缸作為當地派出所所長,本來應該衝鋒在前,但是他以組織回避原則為借口,拒絕前去,派出所其他民警則不敢懈怠,紛紛跟在警官身後,一同前往。
武警撤了,警察也走了,圍觀的群眾也開始散了,他們雖然沒能看到他們臆想中的警匪大戰,讓他們心存遺憾,但是他們能夠親眼目睹平山鎮霸王的兒子,在他眼皮子底下被人帶走,他們認為也值了,同時他們還明白了一個道理,華夏還是人民的華夏,還是檔的下,任何人休想淩駕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