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到盜賊的麵前,蹲下身子看著他的眼睛:“你是誰?怎麼會認識我?”
在這個喧囂的城市裏生活節奏太快,大多數人接觸的世界都隻有上班的同事和偶爾幾個朋友,我也不例外,而因為身份的問題,我更是很少與人接觸。所以除了大伯外,這個城市裏現在我還熟悉的,也隻有王富貴一家了。
眼下這個盜賊居然認識我,這倒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見我臉色有些不善,盜賊連忙扯掉臉上帶著的頭罩,露出一張熟悉的麵孔:“你看,是我。”
這張麵孔看起來十分年輕,居然是當初我在鼓樓路見到的那個小白紙紮店的老板——白明昭!我家桌子上還丟著他的名片,而且就是前幾天的事情,我記憶力還算不錯,立馬認出他來。
難怪這小子當初給我一副懶懶散散不務正業的感覺,而且想著盤店麵出去,感情這家夥晚上做著另一項職業呢,好像在這個行業裏還混的不錯,當初那個死掉的盜賊可是喊他大哥的。
怪不得我總覺得他語氣有些熟悉,可能因為他捏著嗓子說話,一開始聲音嘶啞低沉,加上另一人喊他大哥,導致我以為他怎麼說也是三四十歲的老男人了,卻沒有想到居然是他。
人都說隔行如隔山,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看來這個白明昭也算是這個行業的“狀元”了。
既然是熟人,辦事也方便些,我把手一伸,放到他麵前:“拿來!”
“拿什麼?”白明昭一頭霧水的狀態。
我掃了他一眼:“別裝糊塗,剛才說好的三十萬,別想反悔。”
“這個。。”白明昭尷尬的笑了笑:“大哥,身上沒錢啊!你想,幹我們這行的,都是拿別人的現金,誰出門還自己帶現金啊?”
聽他這麼一說,我才覺得自己有些猴急了,當下伸手回來,抓了抓頭:“那好吧,這筆帳先記著,既是熟人,我就把你帶到前麵主街道路口,幫你打張車回家,記住,今晚的事情,不要跟任何人講。”
我沒有威脅他,可我知道,他肯定不會將給別人聽的,一來今晚的事情太過詭異,那個穿碎花衣服的小女孩感覺就是非人的存在,他的一個同伴就死在她手上,他如果說出去,起碼會被警方調查;二來他自己也被吊死鬼上身,鬼上身的人對於自己被上身的情況並不清楚,可因此陽氣大衰,意識恍惚,接連幾天做噩夢那是少不了的,他起碼有一段時間心力憔悴、疑神疑鬼,哪裏敢告訴給別人?
至於三十萬,那是肯定要拿的,他從哪兒拿來的我不管,我們兩人隻是個交易過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不存在其他理義的糾葛。而他的小白紙紮店地點我已經知道,也不怕跑了和尚。
白明昭連忙點頭:“我明白,我明白!”隨後又有些尷尬笑著:“大哥,我身上沒帶錢,要不您借我點打車用?”
我表示很無奈,當下懶得多說廢話,一手將他擔起,隨即來到外麵的主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