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聽這首歌,是陳奕迅的現場版。迅哥聲音略帶沙啞,“你要陪住我,你要陪住我,你要陪住我”,聲聲喋喋催。挺震撼的,果然,黃偉文賊能讓人貢獻細胞。如陳奕迅,如楊千嬅,如盧巧音(沒錯我是在為不火的巧音打硬廣,曾經聽她到滿目瘡痍)。
今天老弟醒來,對我媽說的第一句話是,“媽媽你一點都不關心我”。中午去了一次奶奶家,回來的路上,老弟一直叨叨我媽不關心他,我幹笑:“媽媽怎麼不關心你了,我像你這麼大時…”說著突然鼻酸。
我媽為了跟一窮二白的我爸,被我外婆外公逐出家門,一氣之下與我爸同居,然後有了我,去醫院打胎的路上,在路邊攤吃了碗餛飩,定了定神,留下了我,扯了結婚證,在十幾平的小房子裏生活。後來我出生,早產,加上小被子四斤,出生一個多月了眼白眼珠不分,所有人都以為我是個瞎子。我爸我媽要奮鬥,我一出生就被打包到了奶奶家。我記性很差,但是隱約記得,奶奶家的老房子到處漏水,下雨天到處都是碗碗盆盆,能用來接水的都用上。我爸媽如果回來看我,要麼是等一上午的公交,因為公交不準點,要麼是推著摩托走過很多土路和田地。一歲多,我媽把我接回來,送到了幼兒園。我哭鬧太厲害,我媽又把我接回來,送到了奶奶家。兩歲,爸爸媽媽買了大房子,我死活不願意回來,那不是家。爸媽無奈,讓奶奶一起過來,然後如願把我送進了幼兒園。和爸爸媽媽一起睡時,我隻留給他們後背,我媽提到就心酸。媽媽沒空給我紮頭發,還好幼兒園老師很喜歡我,給我紮頭發。中班轉校,到了離家比較遠的地方。那時我四歲。某天中午沒人接,我就在學校裏轉呀轉,透過窗戶看著那些在學校裏吃飯的小朋友。
一年級我五歲,我開始自己上下學,開始自己一個房間,開始自己吃早飯,開始了六年,沒有在家吃過一次早飯的生活,包括周末。老師們都認識我媽,不定期給我媽彙報彙報情況,偏愛偏愛我。這可能是我對曾帶我的老師有依戀的根源吧,被偏愛,被關注,即使在高中四周放一小會假的情況下,我都會抽空蹦噠蹦噠去找我老師嘮嗑,可我沒和我爸媽嘮過嗑。從小我爸媽吵架,乃至動手,我沒有勸過一次,呆在我的房間裏做自己的事,時至今日,我媽還拿出來說,但我總是將界限劃得清清楚楚,那是他們的事,不關我的事。小學五年級左右的樣子,我爸迷上了網遊。我對任何遊戲都沒有感覺可能因為這吧,我爸爸可以對著電腦一下午,但是他沒有陪過我一下午。小學六年級,好朋友買了一個暖手寶,我糾結了很久,真的很久,在我人生的第一次提出想要一個東西,被拒,然後再沒提過。
我克製自己的欲望,我獨立,我懂事,我過早地承擔下自己完全的事務,我沒有向爸媽請求過幫助,我很難過。我弟比我小了十歲半,他出生時,家庭條件改善不少。我爸媽有大把的時間陪著他,有大把的耐心應允他的要求,所以他懦弱,他不敢一個人在家,他不敢一個人玩。每次媽媽讓我看我弟的時候,我就會想到,小學時候沒帶鑰匙,縮在自家門口兩三個小時,我就會想到,我自小不怕黑,我可以一個人呆在家到十一點多,我就會想到,無聊讓我克製對昆蟲的恐懼,學會了捉蛐蛐,我就會想到,觥籌交錯的餐桌之外,我自己去逛一個又一個昏暗的小店。我曾經不該這樣的,我是個女孩子。
老弟嘟囔:“媽媽說我考一個一百分,要什麼給我買什麼。”我媽在旁邊笑應:“你考一個九十五分以上都行。”我能做的也隻有幹笑,這樣算來,爸爸媽媽你們欠我多少個願望。小學六年,語文數學,期中期末,一年八個,總共四十八個。初中三年,高中三年,科目不定,試卷龐大,一百五十分的試卷,算來也得至少二百?可我一個都沒得到。我是個女孩子啊,我連一個芭比娃娃都不敢要求,所以我自小覺得芭比娃娃覺得很醜。別人總是戲說,我弟性格像女孩子,我性格像男孩子。別人總是誇讚,我多懂事多獨立,成為了一代教育孩子的模範。放他媽的狗屁,老子是個女孩子。如果可以選擇,誰願意變成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