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有一個姑娘(2 / 3)

他是喜歡我的,我告訴自己。他身邊的女生換了一個又一個,我還是告訴自己,他是喜歡我的,才不和我在一起。我知道他的習慣,知道他的一切,所以我知道他喜歡我。他不喜歡他的那些女友們的,我都能找到證據。這是a的抱怨,那是b的牢騷。可我忘了,這是正常情侶必然會有的啊。

直到有天,有個小姑娘出現在我的視野。不就是單純嘛。我穿著白大衣,打算和她一較高下。為此,我專門拉了兩個男生給我壯膽。她穿著粉色衛衣,牛仔背帶褲,準備跑操。

我想我大概是輸了吧。不過他還是愛我的。樓梯間的並肩,買飯時的對視,都不是假象。我把他刪了又加好幾次,他都會同意。他是愛我的。我甚至在他和小姑娘分手後,把這些拿給姑娘說。他是愛我的,我深信不疑。

他送小姑娘回家時,我跟過一次。我看著他把姑娘的手拉到腰間,姑娘大概知道我不是善茬,一路別過臉去。他?他咳了一路。若不是在乎我,若不是愛我,他為什麼這麼在意?

七月份,有個人對小姑娘很好,我一眼就能看出來那個人喜歡小姑娘。我找了小姑娘聊過兩次,我說我放下了,小姑娘說我沒有。她說,如果我放下了,我不會執意向她證明他愛我,我不會糾纏,我不會找證據說他不愛之央,找的還是他們上一次在一起的時候之央給自己的留言。

小姑娘說,我就是找一個人,認同我,認同他愛我,認同他不愛他的女人們。

小姑娘人不錯,我把之央的名字打錯,她還給我指出來。我隻是不想直視這個名字罷了。

小姑娘是個聰明人。她一眼能看出我和他有所瓜葛,她一句話直中我最隱秘的已經被我忘記了的想法。她如果願意去想,她都猜的到,她都能得到。可她不願意。

我還是選擇相信自己,他是愛我的。

單人臆想還是真相,誰說的準呢。

更此。

想到有人見到我第一麵,在擁擠的人群中,看了我些許時候,然後問旁人,“這姑娘叫什麼”。在我想來,像極了寶玉初見黛玉那句“這個妹妹我是見過的”。所以在幾年之後,才把他當作救命稻草。

高二那年我皮,憑一顆勇敢的心就可以為所欲為。有輛秀氣的小電驢經常放在我狂野的山地車旁邊,“愛瑪”的牌子還掉了一半,讓我這個強迫症看了賊不爽。有天,遇見了車的主人。一身黑衣,頭都能頂路燈上去。這個頭,絕了,這腿,絕了。我原諒你掉一半的牌子了。

話說是不是注意到一個人之後,便會經常碰見他。這哥們我一天能碰見三四次,揮舞著他的大長腿,買飯吃飯呆小賣部的房底下。嘿不得不說哥們還挺帥。

有天我哥來找我。忘記有什麼事使我分心,下意識找我哥的時候,差點撞那哥們身上,一抬頭,這哥們臉上憋不住的笑。笑你大爺,不許笑,笑得我有點春心萌動。

我有點春心萌動。

好友一個箭步給我衝上去要了qq,從此開啟了被虐之旅。好友說他不吸煙,她沒聞到有煙味,我還樂嗬呢。後來隻想一巴掌拍死好友的鼻子。

他愛上我了,我知道。可我不敢相信,我亦不自信。看到我發說說嚎沒法回家,立馬丟下一群朋友跨越半個小縣城,晚歸家時的一連串奪命消息連環call,頭像換上軟軟的黃黃的大雞仔,沒有太陽樂嗬嗬喊我曬烏雲,碰見爭吵時輕拉我的手臂。以前沒發現他這麼疼我啊,果然回憶是個好東西。

元宵節,他讓我等他三個月,我記事以來第一次哭出了聲。他十八歲生日,要我送他個抱抱。我十六歲生日,送了我個男朋友,和被“理綜必做十六套”包裹著的小玩意,其中有張我鍾意的專輯,我帶著陪伴我,又讓它沉睡於無盡黑暗。沒辦法,筆記本沒有光驅,也懶得買外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