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貴即將打開紅布袋子的時候,心跳有些加速了。
兩年前和姑爹鬧翻臉也就因為這紅布袋裝著的東西。現在即將打開時,孟貴卻思潮起伏,想起了自己從讀書時代到後來加入黑狐幫的經曆。
和姑爹鬧翻臉時,孟貴正是湖南黑狐幫的一個小頭目。但黑狐幫到底有多大,孟貴卻一直都不清楚,隻知道黑狐幫據說是四川哥老會在湖南的一個分支。
當時湖南境內沱江沿線類似黑狐的民間地下組織還有四五家,不過每個組織的主要目的都是想辦法撈錢。畢竟時代不同了,組織的功能也在悄然中發生著轉變,而且所幹的一些事情在某種程度上說來,並不完全違背法律法規。因此,官方對他們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懶得過問。有些事情就算過問了,也找不到確鑿證據,最後不了了之。
孟貴所領導的黑狐幫成員有十二個,都是本地人,年齡差別也不大,每個成員在二十至三十歲之間。孟貴的小頭目地位,一半來自於自己的實力,一半來自於上線的指認。
所有的事件都得從孟貴的童年說起。
大概是遺傳了父親基因的緣故,孟貴自小就身板結實,力氣奇大,人又好動,在學校讀書時屬於愛淘氣搗蛋那類,雖然學習成績不算差,但仍舊不太受老師歡迎。
但讀書時代的孟貴卻是受孩子夢歡迎的,原因一方麵是爬高爬低掏鳥窩捅馬蜂窩捉蛇之流的男孩子愛玩的事兒,孟貴都能一展身手;另一方麵,孟貴雖然身板和力氣都比其他孩子大,但孟貴從不以大欺小,每有年紀小的孩子受到欺負時,孟貴就擔當起主持正義的事兒,非把那欺負人的孩子打來伏到地上高聲討饒,並向孟貴保證以後不再倚強淩弱為止。
因此,童年時代的孟貴是孩子王。
但孟貴小學沒讀完就提前“畢業”了。那是上世紀尾巴上的事情,準確地說是1991年的六月一日。
那天是兒童節。大凡遇上這樣的日子,學校都會比平常提前一至兩個小時散學。那天也不例外,下午一點鍾的時候,慶祝活動結束了,學校宣布散學,留下了孟貴等十多個畢業班的個子偏大的男生,由孟貴擔任領頭,負責清掃慶祝活動現場留下的糖果紙屑等垃圾。
由於孟貴在孩子們中的威信極高,除了學校點名留下的十多個男生外,還有幾個曾經得到孟貴關照的中年級的孩子也主動幫助孟貴他們打掃衛生,其中還有兩個四年級的小女生。因此並沒花多長時間,現場就被一群孩子收拾完畢,一夥人帶著兒童節的懷念,意猶未盡地離開了學校。
然而問題的症結就出在幫忙的其中一個叫莫寧的小女生身上。
莫寧和孟貴是同村人,她上學的路要經過孟貴家門前。另一個小女生就是孟貴的小表妹卓哈依了,她比孟貴小兩歲,每天上學放學都要和當孩子王的孟貴一路。莫寧和卓哈依是同班,又是同桌,兩個小女生關係還不錯。
莫寧家裏勞動力緊缺,她父母催得緊,放學後必須幫助家裏幹些力所能及的雜事兒,比如洗衣做飯之類的等等。她父親連放學回家的時間都給她作出了規定,隻要超出規定的時間到家,她父親準得讓她下貴州(下跪)不可。
因此莫寧每天放學都必須馬上回家,不像其他孩子那樣可以在放學路上多玩一時半刻,一路上孩子們那些好玩事兒與莫寧無關。
但沒有參與玩不代表莫寧不想玩,相反地,莫寧非常想參與到孩子們中間來玩那些孩子們喜歡幹的事兒,哪怕一時半刻也好。課間卓哈依又喜和莫寧歡講表哥孟貴如何如何捉蛇捉螃蟹捅馬蜂窩等,這無疑更加刺激了莫寧的好奇心。
六一節提前散學,莫寧終於瞅到了這麼個機會。一開始她還有些怕回家挨貴州,可經不住孩子們慫恿,最終動搖了,決定跟著孩子們一起玩玩才回去,想來不會超過父親規定的到家時間。
往常孟貴帶領男孩子們幹掏鳥窩捅馬蜂窩捉蛇之類的活兒時,總會讓哈依躲得遠遠的。今天又多了個小女生莫寧,孟貴自然須得多加一個心眼來照看。
其時正是農曆四月,鄉村的田間地裏、溝邊坎下總免不了有些可以吃的東西,一群孩子捉的捉螃蟹,偷的偷蠶豆,捅的捅黃鱔,忙得不亦樂乎。
莫寧看著小夥伴們的高興勁頭,也喜不自勝,便跟在了孟貴和幾個男孩身後看他們捅黃鱔。幾個男孩光著上身撲在田埂上,摜了力把手指剜進田坎一側的黃鱔洞穴中,卓哈依和莫寧就站在田坎腳下的空地裏興致勃勃地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