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的晚上,清歌終於能騰出一點時間,陪他在咖啡館坐坐了。可是,還沒等他開口要圍巾,她就先從書包裏掏出了一遝文章,逐字逐句地翻譯了起來······
“這又是兼職的任務嗎?”安德湊了過來,看了一眼文章的標題《默克公司積極致力於研發各種治療藥物》,“是要翻譯這家公司的科研成果嗎?”
“嗯。”清歌埋頭於文章之中,簡短地回應了一聲,就再不言語了。過了好半天,她才抬起頭,把材料遞到了他麵前,眼巴巴地問:“這個詞是什麼意思啊?沒見過呢······”
他低頭看了一眼。“多發性硬化症。這是個醫學的專有名詞。”怕她聽不明白,他拿起筆,在這個詞的旁邊用中文標注出來。
“你不是說,筆譯的薪酬很低嗎?為什麼——”他遲疑了一下,才小心地問出口:“你最近是不是比較缺錢?需不需要我幫助——”
聽到這句話,她的注意力終於從冗長的文章中抽了出來。她慢慢抬起眼,放下了筆。
“我確實在籌錢,所以接的兼職比較多。”她坦誠地交代了,“不過,暫時不需要你的幫助。我自己能應付得來。”
他一下子緊張起來:“為什麼要籌錢?發生什麼事了嗎?”
“不要瞎想啦,隻是······我有個東西想買,所以要多賺點錢。”她淡淡一笑。
他這才鬆了一口氣。原來是這樣啊!以前,聽說有的女生為了省錢買個名牌包,可以連續兩個月隻吃饅頭,他都不敢相信。現在,他才知道,原來女生為了想要的東西,是可以不顧一切的······
不過,清歌想要買什麼呢?名牌包?化妝品?還是首飾?以過往的接觸來看,她對這些東西都不感興趣。那······想換手機或電腦了?還是想買一把新的小提琴?
胡思亂想了半天,他還是猜不出她的心思。幹脆直接問她吧!“想買什麼?我可以送給你啊!正好,下周末是聖誕節,我送給你當聖誕禮物吧!”
“不用啦,我自己可以搞定的。”她笑著拒絕了他的好意。突然,她像想起了什麼似的。“對了,下周末聖誕節,你要回家嗎?”
“嗯,24號的飛機,票已經買好了。那個······聖誕節,我可以不可要一份禮物啊?”
她歪著腦袋,笑眯秘看著他:“當然可以啦!你想要什麼?”
“一條圍巾。”他的眼睛亮晶晶的,“我要你親手織的圍巾。”
“就這麼簡單?”她拍著胸脯,信誓旦旦地說,“放心吧,保證讓你滿意!”
“那你明天有時間嗎?我們再去老地方,看一場電影,好不好?明天放的是《真愛至上》,特別適合聖誕節的時候看。”
清歌沉默著沒有回答,隻是靜靜地看著他,滿眼的歉意。
他已經知道她的答案了。
“沒關係。”他微微一笑,無奈地聳了聳肩。他想到了小王子和玫瑰花的故事。突然間,他似乎懂得了小王子的疲憊和失落。這是他第一次,產生了想去別的星球看看的念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