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回 聞無常敬獻鳳首(2 / 2)

馬金見眾兄弟開始喝起酒,心中舒坦了許多,而這時羅萬成身旁的第二張座上站起一位,此人身長八尺,細背瘦腰,如麻杆相仿,他頭戴六棱硬壯帽,身穿絳紫色英雄氅,腰紮寶玉帶,腳穿金邊快靴,他馬長臉,短眉三角眼,蒜鼻薄唇,兩撇小胡。

這人起身用筷夾起隻雞頭就往馮思遠碗中遞去,並笑道:“小人三槍尋命聞東聞無常不才,請馮大老爺賞臉。”,馮思遠一愣,心中暗道不好,這怎麼話說?!原來江湖中規律甚多,宴席上也有規律,雞頭必獻尊者,因為飯桌上雞頭並不是食用之物,它被稱為鳳首,象征尊貴,因此把雞頭往誰碗裏夾就說明誰是尊者,而在這場合,馮思遠若讓聞東將雞頭夾入自己碗中,就說明自己比在座之人都尊貴,也就是說比馬金和羅萬成的地位還高,那就是有奪主之意,馮思遠豈能讓聞東將雞頭夾入自己碗中,可若是將碗拿開就是不給聞東麵子,這樣左右兩難,馮思遠是一個頭兩個大。

然而事不容緩,眼瞅著聞東就要將雞頭夾入自己的碗中,馮思遠急忙一伸筷,“啪”地聲夾住了聞東的筷子,而後一較勁,別住了其筷,笑起道:“嗚~呀,鳳首獻尊者,吾豈能受之。”

聞東也一笑道:“我山寨雖大,可在坐的都是一介武夫,平民百姓而已,馮校尉,您乃朝廷之人,這裏還有誰能比您尊貴。”,說著一較力,就將馮思遠的雙筷頂了回去。

馮思遠一瞧不好,急忙運丹田氣,較起十二成力想抵回聞東的筷子,可他心知聞東並非等閑,人們為何叫聞無常,隻因他是川陝一帶的巨匪,專門以劫鏢為生,別人劫鏢都是成幫結夥,而他則獨來獨往,就憑手中一把喪門槍劫下大小千餘趟鏢,多少成了名的鏢師都葬在他手,當年各大門派派高手捉拿於他,但沒人能躲過他三槍,因此江湖中才送他個美號,叫三槍奪命聞東聞無常。

馮思遠較著勁抵著聞東的筷子,隻聽兩雙筷子“咯吱”直響,馮思遠有些吃力不住,手都抖起,他此時也笑不出來,抽搐著臉道:“聞老劍客,您的大名天下無人不知,一把喪門槍威震武林,這鳳首非您莫屬。”

聞東從容笑道:“豈敢,豈敢,馮校尉剛入官門就連破數起大案,受當今皇上寵愛,這鳳首應歸您莫屬。”,說著他心道:我當來我西王寨是什麼了不起的人物,沒想到也不過如此,我隻用了五成力他就已支持不住,看來也隻不過是個酒囊飯袋而已。

想到這他又起了戲耍之心,就如貓戲耗子一般,他一下收起一成力,讓馮思遠稍稍將自己的筷子頂回了些,而且再使起力抵住,心道:我看你能堅持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