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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乃是一座林中之城,四周被翠綠的林海包裹,這裏一年四季如春,有飛禽走獸在此地棲息,且性子都非常溫順,乃是被吐火羅王下旨,派遣大軍捕捉過來的獵物,閑暇之時,吐火羅王就會來到這裏,一邊遊湖賞花,一邊狩獵,頗有些閑情逸致陶冶情操的意思。
咻!
一隻利箭猛地帶著破空聲響,射中了一頭麋鹿,但麋鹿的生命力太過頑強,哪怕被射穿了心髒,依舊眼眸驚恐的跳了起來,瘋狂的逃竄。
身後,一襲寬鬆長袍的吐火羅王哈哈一笑,駕馭神駒,如一股風一樣,快速地衝至,再度一箭,射中了麋鹿的後腦,這下子麋鹿直接倒地,再也站不起來了。
老王放慢了速度,當近衛把麋鹿的屍首拿到他麵前時,望著麋鹿身上那兩道清晰的箭孔,不由得唏噓道,“到底是老了,連一頭麋鹿都得用上兩箭。”
“大王,您正值春秋鼎盛時期,哪裏老呀,隻是這頭麋鹿生命力太過頑強,哪怕不補上第二箭,它也遲早會死的。”一名異域美人嬌媚的來到老王身邊,嬌笑道。
老王不置可否的笑了笑,想他年輕時,也是氣吞西域的英傑,隻是在四十歲時,衝擊萬象境失敗,自此一蹶不振,不僅修為停留在先天大圓滿境界,還變得奢靡享樂起來,沒有了年輕時勤政的狀態,晚年更是做了糊塗事。
幸虧有吐火羅國曆代先王打下的基業,國庫充盈,天下太平,才沒有鬧出什麼民變,但不可否認的是,吐火羅國相比老王初登基時,國力已經下滑了一大截,權貴集體墮落,文恬武嬉。
但那又如何?
南方城邦沒了,玄甲軍正與豪族軍隊在玉門交鋒,不論此戰役誰勝誰敗,必然無力在對吐火羅國發動戰爭。
到那時候,就是老王統一西域,完成曆代先祖都未完成的豐功偉績,必將青史留名,晚年的那點荒唐事又算得了什麼?
聖君嘛,無非就是開疆拓土,哪怕你在殘暴,在昏聵,隻要有開疆拓土這個偉績,就足以標榜為一代雄主。
“吐火羅國,都蔥嶺西五百裏,都城方二裏。勝兵者十萬人,皆習戰。其俗奉佛。兄弟同一妻,迭寢焉,每一人入房,戶外掛其衣以為誌。生子屬其長兄。其山穴中有神馬,每歲牧牝馬於穴所,必產名駒﹍﹍”忽然,一道悠悠地聲音從一株槐樹後麵傳來。
老王軀體瞬息緊繃,左右侍衛嗆啷一聲,拔出了腰間佩刀,而一副假寐樣子的三大先天供奉,也豁然睜開眼眸,碧藍色的眼睛猛地閃爍出似電弧的眸芒。
一名白衣少年,緩步從老槐樹身後走出,他雙腳踏著柔軟的草地,卻腳步無聲,仿若虛踩在空氣中。
少年人模樣俊朗,氣質高貴而又出塵,站在那裏,又好似一尊遠古神魔,給人一種無與倫比的壓迫感。
“蠻夷就是蠻夷,哪怕三皇五帝就已經誕生了自己的文明,可依舊改不了蠻夷‘兄弟同一妻’的肮髒陋習!”白衣少年負手而立,一臉輕蔑與厭惡的低聲道。
“閣下是何人,是客還是敵?”老王虛眯著眼眸,鎮定地問道。
白衣少年笑了笑,道,“吾為子受,大商世子也,你說我是客是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