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公堂(下)(1 / 2)

跪在地上,擔任原告職責的馮汴,作為一個生意人,並不缺乏頭腦,也不缺乏掌握機會的能力。聽到柳長安這句話,立刻認識到這是一個機會,大聲叫道:“大人,冤枉啊!請大人懲辦凶徒,還我姑丈一個公道!”

原告與被告,由於功名的影響,在公堂的地位,實際與身份相背。柳長安的優勢在於,可以在不冒犯對方威嚴的前提下,對徐知縣進行觀察。在馮汴大聲哭喊之後,他分明捕捉到徐祖蔭的臉上,浮現過的那一絲陰霾與不快……這個人,對馮汴的印象並不好。

或許是因為過度的疲勞,或許是馮汴的哭訴,讓徐祖蔭覺得自己的權威受到了挑戰,或許隻是單純的看這個人不喜歡。一向有親民之名的徐祖蔭,或許未必如其表現的那般氣度雍容為民請命,他分明對馮汴很反感,或者說連帶對這一案的興趣都不大,想要快點結案。

文賊這個名聲,對於柳長安是個極不利的影響,不管在哪個時代,嫌疑人的名聲,都在不經意間,影響著判斷者的思維。一個素有老實本分名號的人,就是比好勇鬥狠者,更容易獲得信任。一個文賊,轉化為銀賊,乃至直接殺人,也是很容易被采信的事。自己必須想盡辦法,逆轉這個印象……

驚堂木不出意料的敲響。

“柳長安,你在京城的名聲,本縣已經知道的很清楚,所以,就別想在本縣麵前蒙混過關。老實交代,你昨天晚上去哪了,可有人證?如果你堅持不說,待會想說,就沒機會了。”

柳長安不緊不慢,把聲音放到最平和“老父母明見,學生在老父母麵前,不敢有絲毫的放肆,更不敢用謊言相欺。實在是……學生昨天晚上所遇過於離奇,一言難盡,且不足取信於人。不提也罷。總而言之,學生與殺人一案,毫無關聯,更不可能殺害我的老嶽父。”

“你撒謊!大人,他在撒謊!姑丈已經決定退親,他們已經談好了,二百兩銀子,賣掉婚書!大人請想,一個二百兩銀子就可以賣掉婚書的小人,什麼事情幹不出來。一定是他一方麵瞞哄姑丈,另一方麵,又試圖對表妹無理……不想誤闖到了姑丈的寢室。姑母跟我講,當時賊人在窗外輕輕彈窗,姑丈怒而相問,隨即追出,再後來……就遭遇了不測。除了這種喪心病狂的小人,還有誰,會幹出這種事!”

“馮汴,你的心情本官很了解,但是公堂是個肅穆之地。如果誰想開口就開口,那麼這裏就變成了菜場。所以,我希望你注意一下自己的言行,本官沒讓你說話前,你不要說話。當然,柳生你也是。”

冷冰冰的言語,看上去似乎不偏不倚,但是對於原被告的一視同仁,從某種意義上,已經說明了這位縣尊的傾向。馮汴作為一個商人,怯官已經成了本能的一部分,立刻低下頭不敢再出生。柳長安複一行禮,顯的彬彬有理,卻又不卑不亢。

“柳生,你真的把你的婚書賣了二百兩?”

“回老父母的話,不是賣,而是退親。按本朝律法,女方擅自退婚,應雙倍賠償彩禮。小生如果不想退,那位楊小姐,遲早是學生的枕邊人。但是學生也體諒到,楊世伯退親,自有道理。何況雙親早喪,世伯是我在世上唯一的親人,他老人家的要求,學生怎可不依從?世伯憐我貧苦,特意贈金二百兩,助我學業。隻是一時身上不不便,約學生次日前往店裏去拿錢。也正是因此,學生才會前往珠寶市,與沈頭碰個對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