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的平遙縣城,安靜中又顯得死氣沉沉,這座城市的活力,似乎早已在若幹次災荒中消失殆盡。於大多數人而言,來了新的長官,或是發生了什麼新聞,都不足以引發關注,整體觀感基本都屬於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不多的行人,表情麻木地穿行於街巷間,從事著自己的工作。店主有氣無力地支應著攤位,知道沒有客人,吆喝的聲音也不大。夥計懶洋洋地趴在櫃台上打盹,掌櫃應付地撥拉著算盤,實際什麼也沒有算。
忽然,一聲清脆的鑼聲,將眾人從昏昏沉沉的狀態中驚醒,一個甜美的女聲高喊道:“鄉親們,縣太爺有話,請鄉親們到衙門聽審!平遙首富陳老爺,狀告城裏行腳商人張萬訛詐賴帳一案,當堂處置啊!”
由於是馮素珍到任後第一個案子,不管案情大小,都有著廣而告之的作用。這好比一個信號,讓整個平遙百姓知道,這裏來了官員,不再是過去的無法時代,所有人都該接受新的規則。是以並未選在二堂開審,而是直接選在大堂,又特意讓唐水、雄霓等人下去做宣傳。
這個廣告語是柳長安想的,畢竟兩世為人,對於怎麼製造話題熱點,有著這個時代人無從比擬的優勢。本縣首富與一個小小的行腳商人打官司,這種位置上的錯位與落差,更能激起人們的好奇心,再加上新任知縣及允許聽堂,就讓整起案件,成了一樁新聞。
雄霓的嗓音本就洪亮,鑼敲的震天響,一邊的唐水用羨慕的目光看著自家捕頭,挑大指道:“雄捕頭的嗓門真大,這一看就是當捕快的料子。”
柳長安笑道:“怎麼?當捕快還需要嗓門麼?”
“當然了,抓賊的時候聲音大些,老百姓才知道你是在幹什麼,說不定就會給你幫忙了。再說,阿爹說過,賊人膽虛。做捕快的一定要比賊人膽氣足,否則就沒法捉人,這聲音就是第一步,聲音越亮,越說明你有道理,賊人先就輸了聲勢,也就不敢和你頑抗到底了。”
柳長安暗笑道:你家捕頭自己就是土匪出身,不過她經常理不直而氣壯,如果以膽氣聲勢論,大概一般的罪犯是不及她的。
雄霓則看著柳長安問道:“柳師爺,你說今天這案子,輸家會不會打板子?”
“有可能。畢竟是第一樁案子,就算是殺威棒,也要打人一頓。這棍子半是落在輸家身上,半也是落在聽堂者審上,讓他們知道新來的縣令不是好欺負的,誰敢在他治下胡作非為,就得做好挨板子的準備。”
“好啊好啊,那可以不可以商量一下,要我來行刑?”雄霓滿麵歡喜道:“我最喜歡打人了。那條鐵棍不好用,不過我可以用毛竹板,四十板子下去,保證打的他叫娘!”
“你先等等,你知道這官司誰輸誰贏,就準備著打板子?”
“那還用說?自然是張萬贏,陳起望輸。老爺是堂堂狀元公,第一不會怕陳家的勢,第二不用圖陳家的錢。沒錢沒勢,他們又怎麼贏?”
柳長安笑道:“這官司打的是證據與道理,而不是比誰更窮,何以認定,就是有錢有勢的一定要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