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除前輩交情不論,屈世公本人於武道上的修為,早在多年以前,便躋身江湖上第一流行列,名聲最盛之時,即便是九華仙子,亦不敢真的對他無禮。王賽金這種後生小輩的冒犯,於屈世公看來,簡直就是不知死活的表現。
不過做久了高人,就要維持個高人形態。他眉頭微微一挑,“你是?王賽金?一清子道友,就是死在你的手上?”
“沒錯!他想做我平遙軍的敵人,所以我把他殺了。誰做平遙軍的敵人,都得死!”
“貧道所知情形卻非如此,他隻是要殺一個官府鷹犬,不知怎的,王頭領居然也從那帳篷裏出來,而且當時身上……似乎未曾著衫?”
這年頭高手都要講個形象,即使是男性不穿衣服,也會感覺羞恥,近而影響武功的發揮。他提起此事,自然是要打擊一下王的威望,讓她感到羞恥。卻不想王賽金認真地想了想道:“不錯,我當時隻穿了雙靴子。不過那又怎麼樣呢,那個雜毛太廢了,話很多,身手就差的很,幾刀就被斬了。你的話也不少,排場搞的這麼大,好象耍馬戲的一樣,不知道你身手怎麼樣。要不要打打看?”
“你這麼說,是承認殺了一清道友了?我們兩人相識多年,乃是至交。雖然你是後生小輩,我不該占你便宜,可是為了給老友報仇,我也顧不得那許多。看在九華麵上,我讓你三招!”
屈世公說話間,已經自乘輿上站起,道袍隨風而動,手中拂塵放下,自背後解下一口形式古樸的長劍。王賽金則站在馬上,以長槍遙遙一指,做出了挑戰的姿態。
“二妹不可無理!”
莊夢蝶的坐騎突然出現,擋在了兩人之間。她臉上依舊戴著鐵麵覆,以帶著鐵拳套的手朝著屈世公微微一禮,
“晚輩莊夢蝶,見過前輩。平遙軍的主帥是我,前輩有什麼話,隻管向晚輩說,要討債也是晚輩接下來就是。不管多少人命,都是我來扛,不幹他人之事。一清子在我的地盤上殺人,在江湖上便是強賓壓主,我這個做主人的結果他,也是情理中事。其實說到底,咱們江湖上哪有那麼多道理,交情規矩,說到底無非就是四個字,弱肉強食。我如果不夠強,就會被人吃幹淨,如果我夠強,就可以吃人。前輩請看,今日城外這些人,他們現在看上去很慘是不是?可是他們中有多少人是惦記從平遙軍身上咬一口肉下來,又有多少人,是想著把我們連骨帶皮吞下去的。我們不強,那慘的就是我們,我們夠強,就是他們倒黴。這個世界就是這樣公平,有什麼錯麼?一清子前輩技不如人,所以被我們殺了,反過來他要是武功蓋世,那整個平遙軍說不定已經改了姓氏。前輩要討回公道,隻管出手,也不需要讓不讓三招,大家誰活下來,誰就有道理,這便是我們平遙軍的公道!”
她的聲音不卑不亢,聲線平穩,仿佛是在每個人耳邊說這些話一樣,聲音清晰入耳。這些平遙軍士本來就在方才的殺戮中染上了一身血氣,這時聽到這話,更覺得對胃口。一些人高舉起長矛道:“公道!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