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十阿哥擺擺手,“如果你樂意你就去出版,我是無所謂的。你看,我不缺錢,所以其他的問題我們都可以忽略掉了——”
富蘭克林噎了一下,幹咳兩聲,才繼續道:“事實上,我非常有興趣加入到先生的研究中,不知道我有沒有這個榮幸?”
“你不是出版商?”這次換成十阿哥瞪眼了。
“哦,您要知道,對研究有興趣也是需要金錢支持的,”富蘭克林聳了聳肩膀,“餓著肚子什麼都做不了——我已經打算好了,如果您同意,我會退出出版公司,搬家到西海岸。”
“好吧,”十阿哥點點頭,他覺得多負擔一個人、或者是一家子吃飯也不是什麼大事,便繼續道:“如果你願意你可以加入進來,不過目前我還有其他的想法,所以關於你說的電,可能短時間之內隻有你一個人去弄——”
“非常榮幸!”
——這是一個將軍的名字——
“少爺,那些白人太過分了!”棕紅色膚色的、臉上還畫著油彩的印第安年輕人長矛喋喋不休的在弘暲身後念叨著,他們一家所在的部落和九阿哥的莊園很近,大約是演變為農耕民族的關係,長矛所在的部落也並不是那種好戰的部族,最開始莊園開始建立的時候,便是用一大筆糧食讓這些印第安人讓出了大片的土地——哪怕其實這些土地都是無主的,但九阿哥堅信贖買下來的才是最沒有爭議的。
長矛所在的部落中的很多人現在都在莊園裏做些比較簡單的工作,用以掙一份穩定的糧食貼補家用。當然,這種關係在最開始的時候,隻是打零工,在不太好過的荒年,莊園允許印第安人過來做些諸如開荒之類的體力活掙些糧食回去,長矛的部落原先也是種植糧食,但沒有莊園的人種的好。隨著時間的流逝,長矛所在的部落已經和莊園越來越密切起來,他們很多人成為了莊園的雇工,耕種、放牧,部落內的人口也是越來越多,最起碼他們餓死的人少了。
長矛的父母便是受雇於莊園的,他們一家在莊園邊緣的地方負責放養一群長毛羊。因為受雇的時間很長,長矛從懂事起就在莊園內長大,還去念了莊園內的學校——那其實是九阿哥那位管家的私心,他隻是像讓自己的孩子都念上書,可又怕主子不高興,幹脆就把這事變成了“大家一起好”。長矛對伺候那些長毛的小家夥很沒有好感,年紀大些之後便主動參加了弘暲主張擴建出來莊園護衛隊,陰差陽錯的就成了弘暲的跟班。
弘暲倒是沒有長矛那麼氣憤,微微一笑,才道:“那些佛郎機人想在這裏站穩腳跟,東邊都被法國人和英國佬占據了,佛郎機人試圖占據我們這裏,哼哼,他們想得是挺好的,不過我們怎麼可能答應?行了長矛,這次訓練結束了,你回去通知大家提高警惕,另外也告訴你們的族人,不要輕易和這些佛郎機人做生意。”
“這是當然!”長矛很理所應當的說道,“那些個白人最壞了!”
看著自己的跟班離開,弘暲忽然笑了笑,雖然現在莊園的護衛隊還和過家家似的,不過他相信這肯定不是永遠的,印第安人是天生在馬背上長大的,哪怕是長毛的部落早已經過上了種地的日子,他們也一樣和馬匹不分離,簡直就是另一個蒙古!但比起蒙古來說,印第安人有一個好處——他們更加的鬆散沒組織,永遠不用擔心他們聯合起來,因為他們祖祖輩輩生活在這片土地上,彼此之間基本都有解不開的仇怨,關係比他們這些外人還不如!
而對於他來說,更好的事情便是,那些白人對這裏的覬覦。有了這一重威脅,印第安人更會靠近他們這一邊,畢竟那些白人的火器的確厲害,可莊園也同樣擁有這些東西!哎呀,十叔弄出來的東西比那些落魄的佛朗機佬可強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