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份,這是澳大利亞的夏季,在這個季節裏每一個物種都在努力的做著自己的事情。
譬如這兩隻鴯鶓,一隻公的,一隻母的,它們正在交配,完成自己有生以來最偉大的事。殊不知,在一片灌木叢後麵,兩雙眼睛正在緊緊地盯著它們。
“安卓大人,你這個方法真的可行嗎?”東斯向著趙樂問道。
“唉~不要這麼不相信自己,等它們交配完以後,你就把那個公鴯鶓給逮住,拿上這個,套在它的脖子下麵,就行了。”趙樂拍拍自己的胸脯,對著東斯道。
“好吧。”東斯說完就靜靜地等著,等它們交配完以後,東斯就找準了時機,猛的跑過去,突地從旁邊冒出一個人來,這讓那個公鴯鶓嚇了一跳,立刻就撒丫子跑了起來,不過這時已經晚了,從四周接連冒出幾個人,把出去的路都給堵上了,東斯眯了眯眼,猛的一躍,雙手扶著鴯鶓的背,就上到了它的身上。
隨即便拿起一個東西,套在了它的脖子下麵,鴯鶓不停地在掙紮,想要把背上的人給弄下去。
這還不是後來的鴯鶓,沒有那麼小,明朝時期的鴯鶓幾乎和它的近親非洲鴕鳥差不多大小,足足有兩米高左右,澳大利亞大陸上,除了袋鼠以外,就數它最多了。
這也是趙樂為什麼選擇它的緣故,隻有一個原因,好找。
趙樂老早就想組建騎兵了,原因無它,現在的澳大利亞土著文明還很落後,所以征服他們很簡單,但是澳大利亞這麼大的地方著實成了一道難題,隻有騎兵跑的夠快,才能在澳大利亞這片土地上馳騁。
可是到哪裏去找馬呢,澳大利亞可沒有馬,最多的是袋鼠,可是你敢騎嗎?保證你騎個幾分鍾下來就立刻骨頭脫節。
這玩意震的太厲害了,用咱中國話說就是太顛了。
要知道,馬是跑的,袋鼠是跳的,這人哪受得了,於是趙樂就把注意打到了鴯鶓的身上。
找了李富貴做了類似馬鞍和馬蹬的結合體,套在鴯鶓的脖子下麵,在上麵的人就可以砍殺了。
東斯馴服公鴯鶓以後,幾個人就帶著母鴯鶓和一堆鴯鶓蛋離開了。
同樣的場景在巴倫角島上演著,中午趙樂一看,部落的人回來過後,帶來了一百多隻鴯鶓,從中挑選出二十隻健壯的母鴯鶓,讓刀盾手騎上去,剩下的鴯鶓就被部落的人訓養起來了。為什麼挑選母鴯鶓呢,那是因為公鴯鶓要孵蛋,沒錯,你沒有聽錯,蛋是公鴯鶓孵的,而不是母鴯鶓,真是一群悲催的娃,趙樂感慨到。
那幾個人已經被部落的人乘獨木舟到海裏扔下去了,至於他們能不能死裏逃生就看他們的造化了。
這幾天趙樂都在造東西,正如趙樂所說,這裏是啥都沒有,造個輪子都能讓土著對趙樂敬若神明。
從李富貴所居住的小島上帶來的麥種和稻種已經種下了,有趙樂、李富貴和一眾穿越者指導,農田長勢不錯,澳大利亞的土地雖然有像紅土地那樣的貧瘠土地,但是在巴倫角島這樣的小島上,土地雖然算不上肥沃,但是也比紅土地好多了,再有趙樂弄得農家肥澆上,土地的肥力還是不用擔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