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或者更早到認識他的八年前,我都在想,我們的結局或許會是他一身剪裁合體的TomFord出入在金錢夜未眠的華爾街,我在蘇荷區街邊的小洋房裏一邊烘烤著他喜歡的抹茶味曲奇一邊等著他下班。夏天晴朗的周末看他帶著孩子在院子裏給狗狗洗澡然後互相打鬧滿身都是白色的泡泡,聖誕節的晚上,小庭院裏掛滿了各種顏色的彩燈,房屋門口還有一隻用橙色串燈做成的小鹿,我們帶著孩子一起在院子裏推雪人,他長長的睫毛上結起了一層厚厚的霜,鼻頭凍的通紅,帶著紅色格紋的雷鋒帽,用雪球偷襲著躲在雪人背後的小寶寶。
有點可笑的是,我不僅沒猜對結尾,甚至連過程也完全猜錯。
怎麼也不會想到,今天,現在,站在同一部電梯裏什麼話也說不出。有句矯情的古詩怎麼說來著,相顧無言唯有淚千行。我努力的調整著呼吸的節奏和頻率,胸口隻是悶悶的發痛,喉嚨有種被鋼絲球阻塞的疼痛感,說不上多難過也談不上多欣喜,隻是眼淚止不住的想流下來。突然想到那句悲傷的歌詞,我曾擁有你,想到就心酸。
我隻是低著頭,不敢抬頭看鏡麵裏的他,更不敢看鏡麵裏的自己。我還是那樣,隻是黑發早已及腰,以前是什麼樣現在還是什麼樣,還是穿不了11CM的CL,還是粘不好假睫毛,還是一副唯唯諾諾的樣子。以前的同學朋友,不是去了Chanel做高級主管就是整天在皇家加勒比遊輪上歌舞升平,我呢,拿著3500的工資,連房租都還要爸媽付。我看了看腳上的MichaelKors條紋小草鞋,我以為三年後的我會擁有一家自己的小店,掛滿了那些曾經出現在設計稿上的衣裙,我以為三年後的我會完整的擁有他,帶著吳太太的稱呼坐在學校文藝彙演的第一排看著那個和他一樣聰明英俊的小寶貝拉著小提琴。哈,其實無關別人,隻是我自己太無用,無論是那個做了十幾年的夢還是這個完美的他,總歸是我配不上,tooperfecttocatch。
我吸了吸鼻子,抬起頭,時間剛好,到大廳了。他伸出手,擋住電梯門,還是像從前那樣,怕我太慢,慢到一不小心會被突然關上的電梯門夾到。
我們一前一後的走出電梯,他開口“你上去吧。”
“我陪你去停車場。”
“我把車停在便利店門口,你回去吧。”
“我陪你去。”
他沒開口,隻是徑直走出大廳。
北京的夏夜是我最喜歡的,不管白天多麼燥熱,到了晚上都會有一絲絲涼颼颼的小風吹著,晚風中總有種淡淡的味道,或許什麼味道也沒有,隻是我太愛這偌大的北京城,所以覺得連晚風都帶著親密舒適的味道。我就這樣跟在他身後,像是以前念書時那樣,每天放學我都會跟在他身後,跟著他去CD店,跟著他去書屋,跟著他去街角的台灣冰沙店看他塞著耳機吃掉一整碗的香芋紅豆冰。
他走到車前,轉過身來對我說,“回去吧。”然後拉開車門,坐了進去。
我跑到車邊,敲了敲車窗,他打開車窗,卻沒有看我。
“路上小心。”
“你還記得。”他依舊看著前方。
我隻是俯在車窗邊。
“回去吧。”
“我真的好想你。”我聲音輕的好像從前做錯事那樣,像咬壞枕頭的小狗委屈的哼叫,我伸手過去,輕輕的撓著他的手臂,以前每每這樣他總會別過頭去笑,然後說,下次再敢這樣就揍你。他歎了口氣,“上去吧。”
我在小區裏兜兜轉轉了無數圈,口袋裏的手機震了無數次,小路上沒有了遛狗的夫婦,沒有了夜跑的外國男女,我看了看空蕩的周圍,確實也該回去了。
我躡手躡腳的打開門,燈全黑著,怕是都睡了吧。換了拖鞋,小心翼翼的爬回房,月亮大的出奇,即使沒開燈,屋裏也可以看的通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