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蘭海棠(十二)(1 / 1)

“那你在酒吧裏做這種工作,你家裏知道嗎?你爸爸媽媽知道嗎?”王凱問道。???“不知道,她們什麼都不知道,我也不敢告訴他們。他們問起來,我就說,在跟別人一起合夥作生意,做得還不錯,所以經常會給他們寄點錢回去。”錢蘭海棠苦笑著說。王凱就這麼經常在蘭海棠這裏玩,在這裏調口味,在這裏樂,在這了尋開心,在這裏尋刺激……當然,每次玩完了,王凱都會帶著蘭海棠到街上去買一張“票”。而這張按蘭海棠要求買下來的“票”,有時候是首飾,有時候是化裝品,有時候是家用電器,有時候則是高檔衣物……?王凱的日子過得悠哉優哉。這天,王凱跟雪雲集團的老總許凱達一起外出打獵,將車開至百裏開外的龍虎山腳停好,然後每人扛了把獵槍朝山上爬去。時值春季,樹枝和灌木發出新葉,漫山一片翠綠,展現出勃勃生機。王凱邊走邊道:“許總,你不是最喜歡中國的卜卦、算命和看風水嗎?那你算一算看,我們今天能打到些什麼動物哎?”許凱達回道:“這個特簡單,不用算。要麼是兩隻野兔一隻野雞。要麼就是兩隻野雞一隻野兔。反正我們每次來,打到的都是這兩樣東西。”王凱道:“那也不不定,凡事都有個意外嘛!許總,你說我們今天能不能遇上個大點的動物,比方說豹子,或者野狼什麼的呢?”許凱達回道:“你做夢吧!龍虎山這麼小個山,能打到野兔和野雞就不錯了。你還以為龍虎山就真的能看到龍看到老虎哎,更別說什麼野狼了。那都是大山裏麵才有的東西。特別是那些連綿起伏幾百裏路,一眼看不到邊的原始森林裏,像老虎、豹子、黑熊這些大型動物才可能呆在裏麵。”王凱道:“許總,我們以後打獵換個地方吧!找個大些的山,哪怕路程遠一點,反正我們有汽車,不用我們兩條腿走著去。你說呢,許總?換一個大些的山,興許能打到大些的動物。”許凱達問道:“王總,你這輩子打到的最大的動物是什麼啊?”王凱回道:“我這輩子沒打到過太大的動物。最大的可能是一隻猴子吧!”許凱達驚道:“哎!連猴子你都打呀?我們看見猴子和狒狒從不打它們。猴子和狒狒有點像人,是我們人類的近親,所以不要去傷害它們。應該讓它們跟我們人類一起,和平友好地生活下去。”王凱解釋道:“一般情況下,我也不會去傷害猴子。但那天的猴子太淘氣、太凶狠,它不但搶走了一位小孩的東西,還狠狠地咬了那小孩一口。大家都喊打它,我這才朝它背麵打了一槍。槍一響,那隻猴子就倒下了。我走過去一看,發現他背上滿是鮮血。沒過多久,它就死了。”許凱達道:“你別說了!聽起來像死了個人似的,有點慘!我覺得你不應該開槍打死它!它雖然有錯,搶了那小孩的東西,甚至還咬了那小孩一口。但它的錯並不是特別地大,罪不至死。而你卻開槍打死了它,剝奪了它的生命權!王總,你說呢?”王凱回道:“也許你是對的。那隻猴子臨死前那副極度痛苦的樣子,經常繚繞在我腦海中,揮之不去,讓人非常難受。如果現在再發生相同的事,我一定不會再去射殺那隻猴子。”許凱達道:“是的。槍是一種非常厲害的武器,輕輕易易就能要了別人性命。所以在扣動扳機之前,一定要慎之又慎。”